索引号: 014231838/2023-0235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3〕58号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以及《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南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1〕19号),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如东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省健康县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到2023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民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均健康预期寿命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基本原则

1.普及知识,提升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2.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居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3.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4.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健康促进活动齐参与。

二、主要任务(标◆的为《健康中国行动》包含的15个专项行动,另外10项为江苏省新增专项行动)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全民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县级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各地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县融媒体中心和其他媒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3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和32%。(卫健委牵头,宣传部、教体局、科技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医保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膳食行动。制定并实施居民营养计划,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控制过量饮酒,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减少酗酒。到2023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卫健委牵头,教体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控烟行动。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努力营造无烟环境。建立戒烟服务体系,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到2023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卫健委牵头,县文明办、教体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设立心理卫生援助热线,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强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强精神障碍防治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奖补政策,对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到2023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卫健委牵头,政法委、教体局、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医保局、总工会、信访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均衡布局构建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完善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加强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打造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到2023年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5.2平方米和16.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7平方米和3.1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3%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1%和45%。(教体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规划指导与调控引导,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快县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快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儿科、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学科建设,全面提升胸痛、创伤、卒中、新生儿和孕产妇危急重症五大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医保引导基层首诊差别化报销比例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加入。加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完善乡镇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优化整合乡镇卫生院与疾控分中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激活健康体检市场,提升健康体检能力,优化健康体检项目,增强健康体检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完善基层卫生人才招引、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稳步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工资水平。鼓励调剂部分事业编制,定向招聘在村卫生室工作满六年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和村卫生室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村卫生室布局设置、推动村卫生室基本建设提档升级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医师及注册护士。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建立政府购买校医服务的机制。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推进疾病诊疗全程质量管理。到2023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卫健委牵头,编办、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巩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就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加强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3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卫健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医保局、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结合肿瘤发病情况,打造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平台,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3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卫健委牵头,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3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0/10万及以下和7.6/10万及以下。(卫健委牵头,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3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及以上和75%及以上。(卫健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强化入境人员排查和进口货物管理,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格化基层监测体系,实现镇(区、街道)监测哨点全覆盖。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乡联防联控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清单,完善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消毒设备、红外体温监测仪、宣传设备等防控物资日常储备,提升疫情应对能力。到2023年和2030年,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建设,以镇(区、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分别保持在96%和98%及以上。(卫健委牵头,宣传部、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如东海关、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制定优化生育政策意见,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家庭发展能力;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规划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培养和配备。深入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助产及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实施城乡妇女乳腺癌与宫颈癌筛查,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及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儿童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和常见病防治。进一步规范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和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的健康体检、饮食和生活的有效干预,提高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水平,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初筛、转诊、确诊、干预和随访相互衔接的服务网络。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不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探索开展免费孕中期无创DNA检测和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到2023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3‰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10万以下和4/10万以下。(卫健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医保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探索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关口前移,渗入课堂。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健全体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外锻炼和业余训练、丰富竞赛活动,着力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除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加快建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常见病监测、环境监测、体质监测等工作。到2023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县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85%及以上和90%及以上。到2023年,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至56%及以下;到2030年,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教体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团县委、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个体防护能力。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城、职业病诊断不出南通,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3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卫健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健全全县统一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执业;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实施“百岁老人健康有约”服务项目,并将服务年龄范围扩展至95周岁。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护理院,鼓励发展品牌连锁护理机构。依托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护理站,推进高龄和失能老人医疗护理康复上门服务。到2023年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65%;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民政局、卫健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化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防控,推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到2023年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残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7.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培养优秀中医人才,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实施中医药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工程,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健身活动,有计划地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逐步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个性化服务。到2023年,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卫健委牵头,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8.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及个人缴费比例,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对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体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确性,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政策和基金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到2023年和2030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医保局牵头,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9.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贯彻食品安全战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贯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量化等级优秀率。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合格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到2023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及以上。(市场监管局牵头,教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改委、卫健委、城管局、如东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药品安全保障行动。强化合理用药。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到2023年和2030年,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局牵头,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1.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以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到2023年和2030年,农村供水保证率稳定在100%,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9%及以上,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3年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8%及以上和98.5%及以上。(城管局牵头,文明办、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教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健全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到2023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4.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加快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创新健康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水上、汽摩、极限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快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健全健身休闲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内容创新。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教体局牵头,发改委、文广旅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5.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和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内部流程,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水平。探索建设“健康如东”应用服务,以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健康服务。拓展互联网医院惠民服务项目,推动居家养老、居家护理、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到2023年和2030年,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分别达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卫健委牵头,发改委、行政审批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健康如东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如东建设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健康如东建设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镇(区、街道)为健康如东建设主要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健康如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落实个人健康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健康如东、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金融、保险等机构要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参与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如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支撑服务。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如东建设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如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建立专家咨询小组,为推进健康如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监测评价。建立监测评价制度,把健康如东建设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民生项目。对照健康南通、健康如东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和监测评价指标,选择部分核心指标纳入镇(区、街道)、县级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由健康如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健康如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如东建设监测评价办法

3.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如东建设监测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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