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838/2021-0199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东政办发〔2021〕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 分解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人才公寓、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68号)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县2021年目标任务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4000套,发放城镇住房租赁补贴15户、老旧小区改造2个。南通市人民政府下达人才公寓建设120套(其中:销售型人才公寓2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100套)。
为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县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才公寓、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予以分解下达(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人才公寓建设,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措施,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人才公寓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进度管理,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政策性金融贷款,拓宽资金渠道,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对棚改、人才公寓项目按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才公寓新增建设用地,要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应。要逐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进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完善多层次的人才住房政策支持体系,及时调整公租房准入门槛,动态调整租金标准。完善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和保障对象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准入退出,持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快研究制定销售型人才公寓、租赁型人才公寓相关配租配售政策。对于政府投资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建成交付后三年内配租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二、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是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民生举措,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加快推进改造进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小区逐个逐项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完成时限、投资规模等要素,做到项目化落实、节点化推进,力争第二季度全面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基本完成建设内容,第四季度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做好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引导居民和协调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建美丽宜居家园,共享美好宜居生活,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同时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方案设计、资金使用、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做好后续工作,推进长效管理机制。提前谋划、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坚持将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创新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制定小区长效管理方案,推进小区后续物业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保障措施、明确相关职责
各有关镇区、街道和部门要立足保障改善民生和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措施落实。
县住建局要建立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会办相关事项,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要按照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定期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各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实施主体要加大分配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率;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退出联动审查机制,实施过程动态监管,确保公平分配、科学管理。
县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计划完成当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属地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协调工作。
县人才办、县住建局要做好全县人才公寓建设统筹安排,及时研究制定和调整我县人才公寓配租配售政策。
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业务主管和实施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计划完成当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并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实行计划单列、指标优先、专地专供,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可参照工业项目,联合预审提前介入,模拟审批,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跟踪服务和指导,并提供绿色通道快捷服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各开发建设单位、项目推进的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根据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续建项目要加快推进,年内新开工指标要迅速落实到具体项目,从紧安排项目序时进度、倒轧工期,确保完成全县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
附件:
1.2021年度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度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如东县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解表
4.如东县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2021年度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四如东县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任务分解表.docx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