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3-01020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03-21 发布日期: 2023-03-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县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标田”、交通、水务、土地整治等多种途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农作用,不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道路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根据我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的要求,全县农村道路建设任务仍较重。为加快“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进程,激发多元化参与热情,整合资源,聚焦重点,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再升级,让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得以解决,让百姓共享惠民成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农计财发〔2022〕29号)、《关于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2〕24号)、《南通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通发改农经〔2020〕440号)、《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21〕17号)、《关于印发<如东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2022〕8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提出2023-2025年“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补齐农村道路建设短板为目标,形成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的农村道路建设投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管理公开民主化,质量监管制度化,工程流程规范化,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三年专项行动,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道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到2025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一)各镇(街道)三年合计建设300公里左右的自然村(组)硬化道路。

(二)县级财政补助长度不低于100公里/年。

(三)建立健全县镇两级自然村(组)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各镇(街道)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实施农村自然村(组)盲肠路、断头路等道路末梢、盲区以及邻镇、邻村的接头路建设,逐步与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衔接,实现户户门前道路硬化。各镇(街道)要将资金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硬质化比例低的村(社区)倾斜,确保专项行动结束时镇镇达标。如遇邻镇道路权属及责任问题可提交县级相关部门会商解决。

(四)推进“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通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里程数占比98%以上;建立健全“自然村(组)道路”网格化管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

(五)常态化开展“自然村(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任何安全隐患。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必须按实际情况摸清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数据,根据先急后缓、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规划,建立此专项行动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做到任务早明确,计划早落实,措施早跟上,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和推进村内硬质路建设,之后每个拟建设项目必须从“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中选出并立项,不得将已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三峡移民后扶项目以及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自然资源等其他财政扶持项目再列入本次“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大县镇两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以社会捐助、个人捐资为补充,建立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三)民主决策,规范管理。“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超额度配套,避免出现非法集资、强行摊派等损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和增加村级负担的现象发生。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3-2025年拟新增“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其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厚度15厘米以上的硬质道路均可申报,县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予以认定并批复。

(二)项目实施。镇(街道)按照县级批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后镇村组织初验,镇级财政部门、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参加镇级初验,初验合格后申报县级验收。

(三)检测验收。县级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道路质量检测。具体包括: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C30,水泥混凝土抗折强度不低于4.OMPa,厚度不低于15CM。竣工后,镇(街道)、村(社区)、施工单位、监理进行现场见证钻芯取样,对路面厚度当场签字予以确认。

(四)资金补助。对验收合格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且镇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10万元/公里的硬质水泥路,县财政补助20万元/公里。道路质量检测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结算。该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下达至镇(街道),由镇(街道)支付至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实行先竣工、先验收的办法。以镇(街道)为单位,有大于20%的不合格工程(不合格工程即为县级第三方检测有1/3数量的钻芯取样厚度低于13.5CM或抗压强度低于3.6MPa或出现成片跑砂超过100米以上或路面裂缝超过10处或路面断板超1处),取消该镇(街道)当年的“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自然村(组)道路硬化”是县委、县政府推进农村道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参与验收和指导相关工作。县交通局参与验收和指导相关工作。镇(街道)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镇(街道)实施方案和相应配套政策,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推进有序,质量过硬,管理到位。

(二)实行民主议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大会应当有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当场签名确认。

(三)强化源头把关。经村级民主讨论确定建设项目和工程预算后,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镇(街道)进行现场GPS定位核实确认并初审,报县级复审。对违规增加农民负担和村级组织负担、配套资金不到位、增加村级负债的申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招标管理。各镇(街道)根据近年水泥道路建设和标牌制作成本,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当年水泥道路和项目情况公示牌(一个村民小组不少于一块公示牌,式样参照奖补工程公示牌)招标价格,且一并考虑加入因存在事故多发、盲区、临水等危险性的隐患路段,而需设置护栏、标志标线、警示桩、照明等设施的标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相关条款,确保“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以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严禁村级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路基工程也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不签订合同的不予结算。符合路肩施工条件的道路必须增加路肩标的。注意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从设计阶段增加安防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五)落实质量监管体系。“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要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工作。镇级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对路基及路面工程质量全程实行监督。各项目实施村(社区)也要挑选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群众信得过的村民代表成立“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镇村应在自然村(组)醒目的位置设置项目情况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道)对厚度、抗折强度不达标以及路面裂缝、跑砂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达到建设要求为止。具体参照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不达标项目扣款和惩处的办法。

(六)道路隐患排查。应建立自然村(组)道路台账明细,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通视三角区等视线盲区、临水等危险性较大的隐患路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整治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标志标线、示警桩、照明等设施,也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等措施,形成隐患路段“一段一策”。

(七)加强长效管理。“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形成资产归村级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镇(街道)向项目村(社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要按照2021年《如东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建立管护队伍,制订管护制度,切实加强管护,确保工程发挥持久效益。

(八)时间部署。2023年开始实施“自然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各镇(街道)须于当年3月底前上报“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摸底清单、“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实施方案以及民主议事记录。方案报批后,迅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每半月向县报告一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当年10底前全面竣工,县级将按各镇申报验收的顺序组织验收。

附申请县级补助需提供材料目录

1.如东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县财政补助资金申领表(附件1);

2.未硬化自然村(组)道路摸底清单(附件2);

3.“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库(附件3);

4.镇级“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的实施方案(含领导和工作小组、配套政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管护制度等);

5.民主议事记录附加签字表(附件4);

6.“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县级批复;

7.镇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项审批表;

8.中标通知书;

9.施工合同;

10.镇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验收单(含决算明细);

11.工程审计报告(含审计价格);

12.质量检测报告;

13.工程验收情况报告表(附件5);

14.工程付款票据复印件(原件付款时带至县财政局审核);

15.资产交接单(附件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

图解:点击查看

解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