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19-0106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19〕20号
成文日期: 2019-03-18 发布日期: 2019-03-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如东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如东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及《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文明办、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如东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协调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镇区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禁止制作、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依法查处制作、销售超标准墓穴(碑、套)、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经营行为;取缔沿街设摊点销售冥币、墓穴(碑、套)等行为。

三、工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制作、销售土葬用棺木、超标准墓穴(碑、套)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县民政局查处因特殊需要制作棺木、遗体包装物的生产和销售。县城市管理局对沿街设摊点销售冥币、墓穴(碑、套)摊点依法予以取缔。县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参与殡葬服务的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实施

各镇区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属地丧葬用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各镇区要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民政办、城管中队等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共同参与,组成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组,对所属辖区内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整治。

五、整治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5日)。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让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区要通过宣传牌、宣传单、宣传车、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对辖区内生产、销售棺木、超标准墓穴(碑、套)和冥币、纸扎的经营户、经营单位进行逐户逐点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填写调查摸底统计表,并报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经营户、经营单位自行停止生产、销售棺木、超大墓穴(碑、套)和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对现有成品在限期内拆除或改做他用。

3.集中清理阶段(3月25日-4月15日)。对限期内没有自查自纠并继续生产、销售棺木的商户、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封;对生产销售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超大墓穴(碑、套)的,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查处等办法,切实规范和净化丧葬用品市场秩序。

4.总结提升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对整治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仍然存在制作、销售棺木、超大墓穴(碑、套)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现象的镇区在全县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县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镇区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各镇区要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和工作队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各镇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开辟专项整治活动互动途径,增加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及时报送信息。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周报制度。各镇区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各镇区整治情况汇总后报县殡葬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并抄报各镇区。

(四)强化长效管理。县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死灰复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坚决遏制。各镇区要及时总结、查找不足,对辖区内丧葬用品市场实行常态化管理,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特别是在清明、中元、冬至、除夕等重大祭祀节日期间,要集中力量,加大相关宣传、引导和管理力度,确保整治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