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3-0092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十四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十四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如东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如东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紧扣“强富美高”新如东总目标,全面践行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新使命、新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全县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南通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如东县委、县政府以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共同富裕为目标,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残疾人就业增收、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权益保护等实施提升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如东县“十三五”(2016-2020年)残疾人事业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任务,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奋力推动了全县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如东县“十三五”(2016-2020年)残疾人事业规划纲要》,明确了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完善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如东县残疾人证申领、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残疾人证的动态管理机制;《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工作的通知》保障了特殊时期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基本运行;《如东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提标扩面;《如东县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管理实施办法》为广大残疾人出行提供了交通便利;《如东县完善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政策实施办法》解决了精神残疾人医疗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相关部门联动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托养、辅具发放等系列惠残政策,助推了全县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全县2600多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全部脱贫。全县共13000多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00多人享受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4.5亿元。

(二)残疾人康复托养事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建和完善了一批集“残疾人康复室、日间照料室、文化活动室”为一体的残疾人活动阵地,基层康复中心(室)训练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残疾人之家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县残疾人之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的肯定和表扬。全县共有1314人次儿童得到免费康复训练,468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复明手术,5701人享受了个性化辅具适配服务,250余人享受了假肢和矫形器服务,3231名精神病患者享受了门诊免费服药服务。全县持证残疾人全部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成2家省级康复示范点,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全县残疾人托养和辅助性就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共新建改造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之家23家,五年来为近2500名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如东残联‘工疗+农疗’助推残疾人康复就业脱贫”荣获全省残联系统创新创优项目。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300多人次残疾学生和300多名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享受教育补贴100余万元。56人次的高中及以上在校残疾学生享受教育专项补贴11万元。全县通过扶贫基地孵化辐射作用带动残疾人就业、通过残疾人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和措施促进残疾人增收。《积极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不断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的经验在全省大会交流,《中国残疾人》杂志社专访了我县帮扶残疾人脱贫工作情况。全县共免费培训残疾人2000多人次,帮助400多名残疾人实现正式就业。县残联连续多年被省政府和市政府表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四)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全县开通了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维权渠道,建立了专门的残疾人维权工作站,保障残疾人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结合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持续开展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残疾人证年审、换证工作,进一步组织好残疾鉴定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来信受理、来访接待工作,为1000多人次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积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验,全县完成家庭无障碍改造600余户。

(五)残疾人宣传和文体活动硕果累累。广泛宣传并大力弘扬“扶海有爱”的助残精神,加大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了“助残圆梦”专业志愿者服务队,300多名志愿者活跃于基层,优化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深入报道残疾人工作,推出了如东残联公众号,发放了“助残护残爱心卡”,打通了关爱残疾人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连续多年举办全县聋人乒乓球比赛,全县有2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省、市体育比赛中获奖。

全县残疾人事业在“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绩,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有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全县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明显差距,残疾人仍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全县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社会保障水平不高,还不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残疾人就业还不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还存在一定困难,社会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还偶有发生;残疾人参政议政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畅通。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各级党委、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越来越多的群体、企业和个人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正在形成一个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和相关内容已经列入《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平台。我县残疾人群体中涌现出的一批自强不息,创业立业的典型,有着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残疾人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将会获得更多、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遇和空间。因此,全县残疾人事业要顺应时代潮流,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破解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迫切需求,筑牢残疾人民生福祉根本与社会和谐根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践行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新使命、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残疾人就业的促进机制,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创新实干、锐意进取,跑赢新赛程、勇当排头兵,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奋力谱写沿海高质量发展如东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更加坚定听党的话,跟党走。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努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弘扬人道主义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帮助残疾人实现人生价值。

3.坚持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镇村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城乡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保基兜底。围绕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残疾人兜底保障力度,创新残疾人服务提供方式,织密筑牢残疾人生活保障安全网,实现残疾人事业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如东县实际,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打造残疾人事业特色品牌,克难攻坚,创先争优,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生活品质明显改善,残疾人民生福祉持续提升,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

1.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全面。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补贴范围稳步扩大,标准逐步提高。残疾人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2.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更加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高,稳岗率不断上升,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普遍过上更有品质、更有尊严的生活。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全面加强,康复和托养覆盖面继续扩大,能力明显提升,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残疾人服务平台活力充分激发。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4.残疾人教育更有保障。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向幼儿园和高等教育两头延伸。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融合的方式,保障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努力实现“零拒绝、全覆盖,零辍学、高质量”。

5.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更加友好,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助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更加广泛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过渡期内残疾人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因病致贫、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残疾人户加强监测,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产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增收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全面小康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使残疾人在现代化新征程中掉队。

2.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救助措施。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

3.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健全残疾人补贴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残疾人救助信息共享,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息消费优惠、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入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福利政策。

4.建立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失业残疾人及时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和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对象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和流浪残疾人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购买服务、评估监管和人才培养等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大对托养机构的扶持力度,提升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5.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构建应急预案体系,充分考虑残疾人、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防护需求,最大限度保护特殊群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的优先受救权,提高残疾人应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读物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着力构建覆盖全服务领域、全业务范畴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建立健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体系

1.加大残疾人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规范提升就业服务工作,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推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完善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和残疾人创业等政策,有效落实就业、培训等奖励补贴政策。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能力评价体系,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2.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大力推进按比例就业,鼓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尤其是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要带头安置残疾人。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盲人按摩等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将残疾大学生作为就业、创业重点服务对象,对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支持“残疾人之家”等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鼓励企业、社会机构开发辅助性就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给予适当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和补贴奖励不计入家庭收入。探索辅助性就业与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融合发展模式。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健全残疾人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化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育更多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坚持就业赋能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用“智志双扶”提升残疾人就业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化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库和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库,积极推荐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跟踪反馈机制。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

(三)建立健全更加均等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服务项目的对象、范围、内容、责任和质量要求,依托“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专业、适宜、便利的公共服务。

1.着力提供全周期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健全康复与预防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坚持重点防控与普遍预防相结合,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建立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机制,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突出优生优育、儿童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重点防控内容,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积极开展残疾人心里关爱帮扶和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能力。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健康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残疾预防的认知度,增强全人群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提高儿童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积极为儿童康复机构办理教育、医疗资质,推进残疾儿童康复类别全覆盖。着力推动康教融合服务,加强具备医疗和教育资质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培育一批示范性好、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完善人工耳蜗救助管理工作,强化大龄肢体(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探索制定儿童康复救助绩效评估办法,提高康复救助质量,推动各类儿童康复机构健康发展。

——推进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管理。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完善和优化康复业务布局,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确保有需求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高于98%。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转介效率。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夯实社区康复基础。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医疗康复、护理、咨询、转介等服务。到2025年,全县残疾人普遍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加快推进、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优化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改进残疾人辅具适配方式,推广智能化评估,健全残疾人辅具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具租赁服务,支持医疗、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辅具适配服务,实现辅具服务多点、多形式覆盖。提高残疾人对辅具的认知度、需求度和服务满意度。完善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补贴制度,探索制定辅具租赁和货币补贴办法,优化服务流程,缩短辅具适配周期,实现精准化服务。

2.着力提供广受益多元化的托养服务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镇(街道)机构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照护服务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托养服务,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残疾人托养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对民间资本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做好残疾人和失能老人标准、服务的衔接,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鼓励接收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和配备,完善入职奖补激励政策,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托养服务质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和行业化管理。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激励制度,对管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托养服务机构进行奖励和扶持。

3.着力提供全覆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为残疾婴幼儿提供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健全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按照规定有效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有能力的残疾青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将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多样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拓展职业教育范围,包括培养农村种养加能手,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增强残疾人学习和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残疾人个性化培训,挖掘残疾人潜能,培养残疾人职业技术人才。

——增强残疾人教育支持保障能力。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教学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政策,对残疾人教育专项补贴适时提标扩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非营利性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以普通学校为主、特殊教育机构为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举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或依托残疾人之家、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申办特教办学点,符合办学条件和标准,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4.着力提供多层次特色化的文体服务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立并完善以镇(区、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全面提升文化馆(文化站)、图书馆(阅览室)、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障碍服务水平。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活动,打造残疾人阅读品牌,推动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品的转化和推广。依托文化云、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数字文化服务。

——推进残疾人健身体育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体育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服务。优化社区残疾人体育健身点布局,配置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设施,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康复体育器材。积极组织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比赛,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艺术、体育特殊人才培养,打造残疾人艺术和体育特色品牌。

5.着力提供全方位法治化的权益保障

——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拓宽残疾人参政议政渠道,更好地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诉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精细化、精准化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救助运行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利益诉求。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落实信访代办制,减轻残疾人负担和不便。

——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家庭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工作相衔接,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步实施。探索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区。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增强公众无障碍意识,动员社会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促进工作。持续开展城乡困难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应改尽改。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开展智能化升级,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畅使用。

(四)建立健全更加规范更加多元的发展支持体系

1.提升残疾人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联组织建设,适应治理体系改革,强化服务残疾人职能,改善乡镇(街道)、村(居)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增强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力度,改善工作条件,鼓励协会在建言献策、品牌项目实施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准入、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培育一批专业化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记录制度。

2.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发挥智能化助残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提高残疾人服务效能,办好残联微信公众号综合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受理、反馈、评价等服务功能。整合利用相关服务平台、数据动态采集渠道,提升数据采集质量和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优先支持,加强师资配备和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特教教师等人员待遇,着力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实施残疾人医疗和教育领域康复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和医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内容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调动特殊教育人员的积极性。

四、重点工程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及赡(扶、抚)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其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100%。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

(二)残疾人就业促进工程

依托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和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盲人按摩等龙头机构。培养残疾人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残疾人从事、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和特色文化等项目。

(三)残疾人精准康复工程

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专项康复服务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新生儿生长发育筛查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开展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促进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就业和回归社会。推广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便捷化、多层次、高质量的辅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四)残疾人教育培训工程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进行科学的教育安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落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探索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儿童康复机构申请教育资质或申办特教办学点,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幼儿纳入幼儿园学籍管理。鼓励职业教育机构开设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有机结合,与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工作相融合,鼓励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就业市场开设就业率高的专业,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残疾人适应社会和就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残疾人文体服务工程

引导鼓励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等版本。积极组队参加各级残疾人文艺汇演、调演,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竞赛等活动。支持本县优秀残疾人演员、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演出和赛事,并争取取得好成绩。

(六)残疾人无障碍保障工程

全县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在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七)残疾人事业社会发展工程

重点建设“智慧残联”项目。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管理。完善助残社会组织,到2025年,每个镇(区、街道)至少有1个助残社会组织和1支助残志愿者队伍。大力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核心引领和坚强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考核,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党员帮扶重要内容。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救助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与运维补贴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巩固镇(街道)、村(居)残疾人组织建设成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的精准度、覆盖率和质量。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和“扶海有爱”的助残精神,加大对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表彰、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机制保障

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包括残疾人自身力量,加大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推动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政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扎实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加强残联系统统计队伍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台帐,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数据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夯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

(四)资金保障

政府要不断加大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确保按时足额。强化政策引导,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绩效评价,完善和严格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

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加强跟踪分析,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相关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

如东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

预期性

2

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

600

预期性

3

残疾人技能培训人数

1500

预期性

4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5

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

700

预期性

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8

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100%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

预期性

10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8%

约束性

11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8%

约束性

12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8%

约束性

13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覆盖率

≥95%

约束性

14

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服务覆盖率

≥95%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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