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01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6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全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现由县城市管理局为您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废弃汽车整治的文件精神,开展好如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如东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通知》。

二、制定依据

本《通知》制定依据包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函》(通城管函〔2023〕3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由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对象、工作安排、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六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处置、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使如东县废弃汽车明显减少,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安全和环境隐患基本消除,市容市貌更加整洁有序。

2.整治范围和对象。针对如东县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为长期停放在县城及各镇(区、街道)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废弃的二轮及新能源汽车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3.工作安排。整治共分为全面排查、分类清理、依法处置、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4.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5.职责分工。对专项整治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予以了明确。

6.工作要求。文件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规范程序,依法处置;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等四个方面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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