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
来源: 如东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规〔2023〕2号),就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相关细则,现由如东县城管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如东县分别于2008年、2015年《如东县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办﹝2008﹞190号)和《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管理实施细则》(东政办﹝2015﹞107号),作为如东县在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相继修订出台,面对社会治理新要求,行业标准新规范,法律法规新规则,上述规范性文件在维修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性、适应性、时效性,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与当前的要求不相适应,滞后于如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2、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00年12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4、《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3月20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修正。

5、《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苏建房管﹝2014﹞208号,《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14年5月7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如东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共分六章四十五条,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1、总则:明确概念、范围。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概念进行阐述;对适用范围、相关主体、主管部门进行明确。

2、交存、管理、使用: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交存、管理、使用。以及相对应规范的流程。县城管局、县财政局、街道(镇、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交存、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义务。

3、监督: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附则:对相关未尽事宜进行兜底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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