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2〕111号),就如东县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现由县民政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9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县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监管;

(二)科学有效监管;

(三)公开公平监管;

(四)协同共治监管。

三、主要任务

《意见》提出养老服务领域七个重点监管任务,明确排查整治市场主体、严格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管理运营秩序、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完善服务退出机制。

四、监管措施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监管措施,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引导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五、监管责任

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执法监督作风纪律建设,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执法监督队伍。通过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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