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0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81号),就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您做如下解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一项新兴事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托育工作。近年来,我县托育工作在政府主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卫健、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工作职责,逐步构建规范托育行业体系;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南通市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由政府办牵头,联合卫健、市监、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托育机构规范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委牵头起草《如东县托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请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组讨论完善后组织实施。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治理目的: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托育机构人员职业素养,着力规范我县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逐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

治理对象:重点为无证照从事经营托育服务的机构、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已注册登记但未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未备案的幼儿园托班4类机构。同时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回头看”。

治理内容:包括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安全防范3个方面内容。

治理步骤:共3个步骤,镇级自查、县级排查、长效治理。

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和强化整改落实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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