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驻镇卫生所、医疗机构:

为强化医疗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排查防控薄弱环节,防止松懈麻痹思想,防止防控涌洞,根据省市县相关防控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督查,严厉查处防控及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 年 7 月 30 日开始。

二、督查范围

责任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点、新冠疫

苗接种点。

三、督查内容

参照江苏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表》《南通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分类评估标准》《新冠疫苗接种点督导记录表》等。

四、督查人员组成及责任区域

第一组

组长:缪文龙 副组长:周卫

成员:胡旭 谌元林 邓永梅 石明霞 孙同建 丁明华

责任区域:掘港 马塘 大豫 曹埠

第二组

组长:高小松 副组长:康袁君

成员:朱文婷 周兰兰 陈栋彬 顾宁 周苏建

责任区域:拼茶 洋口 丰利 苴镇 长沙

第三组

组长:刘乔明 副组长:鲍建国

成员:刘红梅 李宗英 孙培 顾旭杰 朱春梅 钱培培

责任区域:河口 袁庄 双甸 岔河 新店

五、督查要求

1.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由各组副组长牵头负责并形成长效机制;

2.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表

       2.南通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分类评估标准

       3.新冠疫苗接种点督导记录表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关于组织开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