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
二、认定对象及材料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身体状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
4.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零转移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
5.特困职工家庭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特困证》、户口本。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低保证明材料》。
7.残疾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残疾人证》。
8.军队退役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退伍证明》。
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扶贫系统截图》。
10.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省优抚证明》、户口本。
1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城市规划区被征地证明。
12常住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南通市户籍以外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认定
1.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个人登录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江苏智慧人社”APP—服务—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四、办理期限
自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请求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84111663、84513487、84512463
五、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