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
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通知
通市监规〔2023〕1 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通知(通市监规〔2023〕1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