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2期)
来源: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2-03-15 累计次数: 字体:[ ]

现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的31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涉及我局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9期1批次、第11期1批次、第12期14批次、2022年第1期15批次,共涉及我县27家食品经营企业)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1年第9期)涉及的1批次不合格生姜是从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东路22号中央广场地下商业如东旺娴超市抽样的,不合格项目是噻虫胺,抽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公告》(2021年第11期)涉及的1批次不合格韭菜是从如东县袁庄镇竹园村一组如东县易买得购物中心抽样的,不合格项目是毒死蜱,检测机构为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告》(2021年第12期)涉及1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从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农民街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天瑞海港城16号楼1层如东瑞港购物广场抽样各2批次、如东县大豫镇人民南路4号如东兵房杨永生商行、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海鲜市场东区摊位08高小露、如东县长沙镇范堤新路49号如东山东胖子水果店、如东县长沙镇北坎海鲜商贸市场蔬菜摊位类5号如东吴陈鑫蔬菜店、如东县长沙镇范堤新路魏云鹏、如东经济开发区农场十字路口店面亮艳水果零食超市、如东县曹埠镇饮泉农民街东3号刘贵堂、如东县马塘中心市场农贸类C区180号韩广成抽样各1批次,不合格品种香蕉7批次、豇豆2批次、上海青、青线椒、脐橙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吡虫啉7批次、啶虫脒2批次、联苯菊酯、噻虫胺、克百威+灭蝇胺各1批次,检验机构是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批次、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4批次、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批次;《公告》(2022年第1期)涉及14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从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99号王翠玲、如东县栟茶镇浒零影剧院如东好六德超市抽样各2批次、如东高新中心市场蔬菜摊位1-01号严红兵、5-01号蔡建洪、3-01号严爱华、3-02号唐华、如东县掘港镇昆仑菜市场蒋玲、如东县栟茶镇港头村22组如东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靖海加盟店、如东县栟茶镇港头村22组曹兴美、如东县栟茶镇茗江路19号8号楼南通好润多超市栟茶府前加盟店、如东县栟茶镇卫海路60号如东万惠购物广场、如东县河口镇天池路168号南通好润多超市有限公司万颐广场加盟店抽样各1批次,不合格品种香蕉6批次、豇豆2批次、黄瓜、西红柿、辣椒、大白菜、韭黄、猕猴桃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吡虫啉7批次、氧乐果2批次、啶虫脒、氯吡脲、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甲胺磷各1批次,检验机构是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批次、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批次、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批次、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1批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1、经我局长沙分局调查,2021年11月5日,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经营者王兰珍)从如皋市城北市场购进豇豆9.5kg,并于当日从农户手里购进上海青50kg;2021年11月4日,如东瑞港购物广场(经营者於聪)从如皋购进青线椒5.45kg,11月26日从掘港批发市场购进普通香蕉72kg;2021年11月26日,高小露从掘港购进香蕉15kg;2021年11月27日,如东山东胖子水果店(经营者魏云雷)从掘港水果批发处购进香蕉20kg;2021年11月25日,魏云鹏从掘港批发市场购进脐橙35kg。至检验报告送达,上述产品均已销售,且未能召回。上述当事人部分提供了购货凭证,但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明等文件,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如东瑞港购物广场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4000元的处罚,对高小露、魏云雷、魏云鹏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处罚。

经我局长沙分局调查,2021年11月24日,如东吴陈鑫蔬菜店(经营者吴陈鑫)从如东陆小开蔬菜经营部购进豇豆2kg,当事人提供了购货凭证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并经进一步溯源调查,该批产品是当日从崇川区大王蔬菜经营部购进,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对当事人免于处罚。我局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游供货商进一步处理。

2、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1年12月1日,中心市场唐华、严爱华分别从天一市场购进黄瓜24.2kg、西红柿15kg(不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等信息);2021年12月2日,中心市场蔡建洪、严红兵分别从天一市场购进6kg辣椒、大白菜8kg进行销售,至10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农产品已经全部售出。另查明,上述当事人经营食用农产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提供相关批次的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处罚。

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1年9月14日,如东旺娴超市从如东天一农副批发市场汤杨根处购进子姜60.4kg,当事人提供了购货凭证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并得到汤杨根证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对当事人免于处罚。我局对汤杨根的核查处置仍在进行中。

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1年11月24日,蒋玲从如东陆小开蔬菜经营部购进5kg豇豆用于销售,当事人提供了购货凭证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经对陆小开调查,该批产品是从崇川区大王蔬菜经营部购进,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对当事人免于处罚。我局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游供货商进一步处理。

3、经我局栟茶分局调查,2021年11月17日,如东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靖海加盟店从如皋市城北水果批发市场的黄美英处购进香蕉8kg;2021年11月18日,曹兴美从海安沿海水果批发市场的小洪香蕉批发部处购进香蕉10kg;2021年11月20日,南通好润多超市栟茶府前加盟店、如东好六德超市从海安沿海水果批发如皋市城北水果批发市场的黄美英处分别购进香蕉8kg、16kg;2021年11月21日,如东好六德超市又从海安陆进伟生鲜经营部购进韭黄6.5kg;2021年11月22日,如东万惠购物广场从如皋市吴井刚处购进香蕉20kg,上述产品购进后均放在店内售卖,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全部售出。另查明,上述当事人均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提供相关批次的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如东好六德超市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4000元的处罚,对另外4家当事人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处罚。

4、经我局开发区分局调查,2021年11月24日,王翠玲从浙江嘉兴水果市场一家水果批发商处购进10kg猕猴桃用于销售,11月28日又从天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家蔬菜批发商处购进8kg豇豆用于销售;2021年11月22日,於艳从掘港水果批发市场一家水果批发商处购进香蕉5kg用于销售。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全部售出。另查明,上述当事人在购进时均未查验相关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王翠玲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1.48元、罚款4000元的处罚,对於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5、经我局袁庄分局调查,如东县易买得购物中心分别于2021年10月16日、10月18日从居东生处购进韭菜7.15kg,10月19日如东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现场抽样时抽样基数为4kg,11月29日本局执行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经我局马塘、曹埠分局调查,当事人韩广成、刘贵堂于2021年11月16日分别从掘港水果批发市场韩文龙处购进6kg、60kg香蕉用于销售;经我局河口分局调查,南通好润多超市有限公司万頣广场加盟店于2021年11月19日从海安市个体户杨传发处购进香蕉76kg用于销售;经我局大豫分局调查,2021年11月14日,如东兵房杨永生商行从掘港水果批发市场韩文龙处购进10kg香蕉用于销售。至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农产品已全部售出。经调查,上述当事人均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给予没收不合格批次农产品的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二、1批次不合格麦烧(香葱味)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1年第12期)涉及的1批次不合格麦烧(香葱味)是从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路26号如东海之云水果商店抽样的,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抽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1年8月20日,当事人以16元/kg的价格从如东县陈丽食品经营部购进麦烧(香葱味)2.5kg(标称生产者:山东兄弟食品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8日本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麦烧(香葱味)进行监督抽检,购样2.15kg,售价20元/kg,2020年11月30日,我局收到山东兄弟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复检申请,随后安排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对留样进行复查,12月14日复检结果不合格。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6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三、1批次不合格烧烤味青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1年第12期)涉及的1批次不合格烧烤味青豆是从如东县大豫镇人民南路17号如东万好佳商贸有限公司抽样的,不合格项目为酸价,抽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大豫分局调查,2021年10月15日,当事人以23元/kg的价格从大丰区刘庄宽帮食品食行购进加工日期为2021年9月1日的咱有仁儿烧烤味青豆14.9kg。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烧烤味青豆已全部销售,且公告后未能召回。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6.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四、1批次不合格赤砂糖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期)涉及的1批次不合格赤砂糖是从如东县掘港镇南市路23号南通新江徽贸易有限公司抽样的,不合格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抽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1年8月22日,当事人以5.5元/袋的价格从如东梁友糖业批发中心购进南通久耀商贸有限公司如皋市分公司生产的赤砂糖30袋(800g/袋),销售价格6.5元/袋,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赤砂糖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赤砂糖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50元的处罚。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