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监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行政指导约谈会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市局《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领域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宣贯电动自行车相关销售维修要求,进一步压实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3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行政指导约谈视频会。县局设主会场,14个基层分局设分会场,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鲍向阳,县公安局车管所所长沙美云,县消防大队监督员薛德沅出席会议。县市场监管局质量条线全体人员、各镇区政府相关人员、全县3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与会电动车经营者签订了《电动自行车诚信安全经营承诺书》,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交通与火灾事故警示片、315央视晚会曝光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问题短片。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科长王小东从产品质量的角度分析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一是户外充电时,插线板、线路等部位起火引起邻近电动车燃烧;二是“新国标”前生产的低标准或老化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起火燃烧;三是消费者为增加续航和配速自行改装,出现充电器和电池不适配、电池挤压连接线等情况,充电过程中发生意外;四是车辆和电池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对电芯和电池组的物理防护、电池管理系统设计和电池本身的安全性能等。铅酸电池自燃和爆炸可能性小。铅酸电瓶车发生起火主要原因也不是电池,而是短路、高温老化或连接不当的情况下,电池连接线发生自燃。在极个别情况下,例如充电器控制失效,过度充电,进而电池发热、鼓胀甚至燃烧和爆炸。锂离子采用的隔膜一般的耐热温度在140—180摄氏度之间,如果超过这个温度,聚合物材料会从玻璃态转变成流动态,导致正负极直接接触,剧烈放电,引发起火或爆炸。另外,锂离子电池用的是有机电解液,“好像汽油一样,见火就疯着”。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有严格规定。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销售或赠送的头盔要符合国家强制新标准。

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薛德沅通报今年以来4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要求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正视非法改装问题,紧盯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设施治理,宣贯了即将实施的《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县公安局车管所所长沙美云通报近年来本县发生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全链条整治,倒查经销者事故责任。强调划区域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提出申领牌照、驾驶证、带牌销售,电动三轮摩托车申报牌照等注意事项。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鲍向阳就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深”。去年,国务院安委会就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门。各生产销售维修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销售维修领域安全落地落实、见质见效。二是关键环节要“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如东县电动车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抓好日常检查、重点整治、源头管理等关键环节做文章,确保底数清、措施实、效果好。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分区域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作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用途的,同样适用,欺骗群众购买的,依法责令商家落实退货退款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主体责任要“实”。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要切实担起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条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守安全红线、法律底线,诚信合法经营;将《如东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规范》要张贴店堂内明显位置,告知消费者。经营者要查验生产商资质,确保产品来源渠道可靠,保证电动自行车品质和服务信息真实有效,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告诫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进行“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通过今天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交通和消防安全的守护者,共同维护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对经营主体加强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