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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怎样生成的?
——对一份新型合作农场样本的观察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1-03-3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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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陆昊 钱海军)“虽然别人可能看不上这几十块钱,但这是我们农民拿到的红利,我觉得挺自豪。”2021年初,双甸镇石甸社区召开如东县希望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首次土地入股分红大会,面对每亩土地27元的分红,社员代表在发言时这样吐露心声。

“尽管数额不大,但意义不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海兵说,分红标志着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体实现了盈利,为党委政府推动发展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实施提供了生动实践,展现了美好希望。

“实践”体现在哪里,“希望”是怎样生成的?值得用更多事实来回答。

用新的方法,蹚出路子

从2018年起,南通市把发展新型合作农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工程,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入手,全力推动实施。所谓新型合作农场,就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成立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结村干部、农场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户,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新型经营方式。

石甸社区是纯农业村,也是经济薄弱村。2013年,吴曙春出任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时,这里村营收入仅10多万元。2015年,从出租土地种西瓜开始,社区开启了土地流转的破冰之路。到2018年,社区被列为“三个全覆盖”试点村,与市县政策接上轨,乘着政策的东风,如东县希望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建成立。

通过合作社发展合作农场,对村集体的好处显而易见。吴曙春说,一是可以解决今后农村“谁种地”的问题,二是壮大村集体资产,三是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不过,具体如何落地,政策并没有给出答案,而是要各地自主选择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

利用上级拨付及配套资金,石甸社区完善了田间道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在合作社项目区新增泵站两座,新修田间道路10多公里、新建硬质渠20条,每块地之间建成了机耕路。将流转土地分为4个片区进行耕种,采取统一供种、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种、统一收割、统一管理。每个片区聘请一名种田能人加两名村干部共同负责田间管理和矛盾调解。合作社对管理者采取产量约定,小麦产量达到680斤/亩、水稻产量达到1150斤/亩的,每人给予5万元报酬。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歉收减产,未达到约定目标,则要赔偿损失额的40%;超出产量部分的,按20%的比例分成。此外,在种好传统稻麦的同时,合作社还积极探索稻虾共养、草莓育苗等新的生产种植模式。

新的生产方式有效调动起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到目前,合作社拥有成员395名,流转土地面积3800亩,占全居确权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剔除土地流转费、设备折旧和其他一应生产支出,年纯利润达到50万元,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最佳盈利水平。利润分配上,60%归社区集体所有,20%用于合作社发展,剩下20%用于社员分红。

“单位分红数额不高,是因为控制了比例,避免吃干用尽,这是正确的分配思路。”李海兵介绍,当前县内经农业部门确认的新型合作农场共30家,平均经营面积700亩,其中实现盈利的仅有6至7家,且多数也是略有结余。在此之外,悄然创办而又无声消亡的合作社亦有不少。“结合这些情况看,就会发现希望农地合作社确实走出了一条发展路子,这是让我们主管部门感到振奋的地方。”

靠好的干部,托稳盘子

新型合作农场的发展方式有多种,石甸社区选择了最直接的一种,就是由社区“两委”发起,农民以土地参股,组建合作社进行集体耕种,社区党委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

这一模式看起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它绕过了种粮大户。也就是说,在2018年合作社正式成立时,村民的土地并没有集中流转给个人,而当时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已是各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主流形式,这就意味着社区2015年甫一开始推动土地流转,走的就是相对独立的路子。

“虽然不少地方都在发展家庭农场,但遇上市场行情低迷或者自然灾害,一些承包大户便会压低土地流转价格甚至毁约,外地老板可能会撂挑子‘跑路’”。吴曙春说,从消极一面看,土地由村集体接手,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即使经营不善,也不会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从积极一面看,在同等盈利条件下,社区给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更高,平均每亩较种粮大户给出的费用高出200至300元。

“没有社会力量,增加的是村居干部的负担。”李海兵说,在合作社成立之后,他先后来社区调研过10多次,看到的均是社区干部们忙碌的身影。每到收获时节,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社区所有干部都要利用休息时间参与收割作业,确保颗粒归仓。此外,6名男性村干部负责粮食烘干,4名女性村干部负责稻麦的过磅、扦样、测水杂,忙的时候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家。李海兵说,在全县所有合作社中,希望农地合作社是村干部参与最彻底,劳动最艰辛的一个。“村干部看到我就说,‘我们苦啊’。的确是苦,这是采取这种模式注定的付出。”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永远是一种信仰般的存在,流转土地带来的忧虑,并非仅凭干部出面便足以打消。由村集体“托盘子”,实施的要义在于实现农民意志与经营模式的统一。一方面要加快推动土地向集体流转,另一方则要在顺应农民意愿前提下,抑制向个人流转土地的可能。个中关键,全在担当。

干部自甘认领土地管理的辛苦,群众看在眼里,而早在合作社雏形出现伊始,这份担当精神就已清晰呈现。老党员孙光和回忆,当时土地流转刚刚启动,干部费了很大的劲,才动员出800亩土地租出去种西瓜,但两年后承包人以西瓜不能重茬为由退出种植。为了兑现流转费不断档的承诺,党委书记吴曙春通过招标接手过去。“西瓜地里的沟沟塘塘,书记自掏腰包进行平整,再把土地转让给村集体,他个人贴进去20多万。”孙光和说,从那以后,村民向村集体流转土地有了“一百个放心”,一举稳定了人心。

以新的机制,走好步子

村集体领办新型合作农场,真正发挥了托底保障作用,对低收入群众来说,增收效应尤其明显。社区19组村民孙夕彬过去是贫困户,因需照顾年迈的母亲和脑瘫的儿子,不便外出打工,只能守着家中的几亩地,一年挣不了几个钱。“现在土地流转出去后,我还在合作社打工,每年有好几万元收入,生活大有变化。”

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合作社成立的原始目的,但当合作社达到一定规模,与更多村民产生利益关联时,它便演化为推进基层治理的新载体。通过发展合作社来增加营收、改善民生,可有效维护农村稳定,而缔结农村组织成员间的稳固关系,又能反过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何种机制实现这一目标,是加强基层治理的新命题。石甸社区运用“党建+合作社”模式,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要不要在合作社成立党支部,这是社区党委一开始的困惑。”吴曙春说,部分人认为,合作社是由社区干部和300多户村民共同创办的,社区党委成员都是股东,党委直接领导合作社,用不着再成立党支部。更多的人提出,合作社是独立的经济主体,与社区党委工作不能混为一谈。“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建的互助性合作组织,在成立党支部问题上我们坚持循序渐进,充分尊重社员意愿,最终得到了群众支持。”

建立在党支部引领下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对党员实行“双重管理”,不仅理顺了社区党组织与合作社党组织的关系,更使具有双重身份的党员在参与社区党委决策时代表合作社利益,参与合作社党支部决策时又代表社区和村民利益,激发了农村党员和党组织活力。这一机制弥补了社区党委不便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板,更使合作社在面临重要决策时避免“内卷”。

2019年,浙江一草莓育苗项目找到合作社,希望一次性流转百余亩土地落户。在此之前,该项目已辗转多地,但别的地方或因土地拿不出来,或因对专业草莓育苗缺乏了解,合作久拖未决。经党支部研究,合作社果断签约。项目只育苗、不种果、主打出口,虽属新生事物,但亩均毛利润达3万元。在合作社获取收益之外,村民只要愿意皆可前往帮工,每人每天工资约80元,日做日结,干脆实惠。合作社则举全社之力做好水电配套服务,项目至今运营良好。

“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技术、信息、资金、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创造力是无穷的。”双甸镇党委书记潘飞说,目前这家合作社正打造样板田和新品种示范地,还准备涉足粮食深加工、注册自有品牌,这些创新实践一方面加速推动着农业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则为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非常具体的场景。

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作社党支部对党员社员进行致富技能培养,完成着对党员社员的思想教育,通过合作社交任务、压担子,引导他们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同时致力于把基本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社员发展成党员,尽可能地吸收懂技术的高水平人才,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始终围绕农民增收做工作,使党的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让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潘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