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4年第6期)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累计次数: 字体:[ ]

现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的17个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食品经营企业16家)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公告》(2024年第5期)涉及的10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从袁庄镇的南通文峰超市时桥加盟店、如东县易买得购物中心抽样的花生米(生)、如东康美隆商场抽样的精品圆椒(甜椒);岔河镇的如东岔河百果园水果店抽样的香蕉、如东万欢超市抽样的白皮花生米(生);洋口镇的渔港市场蔡守林抽样的青杭椒(辣椒)和大葱;掘港镇的如东一涵生鲜果蔬店抽样的豇豆;河口镇的南通市好又多超市加盟连锁有限公司于港店抽样的豇豆;丰利镇的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抽样的芹菜,以上3批次花生米(生)的不合格项目均为黄曲霉毒素B?,6批次蔬菜和1批次水果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农药残留。

《公告》(2024年第6期)涉及的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分别是从丰利镇的如东正超超市抽样的生姜、古枫农贸市场张超和陈永林摊位抽样的芹菜;长沙镇的如东高老板水果店抽样的香蕉;大豫镇的如东潘国兵精品超市抽样的生姜;曹埠镇饮泉放场路123号顾红军店抽样的本地山药;双甸镇的如东祥客超市抽样的豇豆,以上7批次食用农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农药残留。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1、经我局袁庄分局调查,2024年6月17日,南通文峰超市时桥加盟店从如皋市某食品经营部购进19kg花生米(生),进货价格9元/kg,销售价格13.98元/kg;2024年6月17日,如东县易买得购物中心从海安农贸市场某批发部购进16.5kg花生米(生),进价共计200元,销售价格13.96元/kg;2024年6月23日,如东康美隆商场从绿优生鲜配送中心购进精品圆椒(甜椒)10.58kg,进货价格4.8元/kg,销售价格5.36元/kg。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花生米(生)、精品圆椒(甜椒)已全部销售,并查证当事人在进货时把关不严。上述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花生米(生)、精品圆椒(甜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9.84元、9.19元、4.35元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2、经我局岔河分局调查,如东岔河百果园水果店从供货商处购进香蕉18kg,购进价格7元/kg,销售价格8元/kg,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记录;2024年5月24日,如东万欢超市从南通领盛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抽检同批次白皮花生米50kg,购进价格11.67元/kg,销售价格13.98元/kg,并查证当事人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取证照资料和供货凭证,但未能索取到该批次食品的检验合格报告。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香蕉和白皮花生米已全部销售。如东岔河百果园水果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如东万欢超市销售不合格白皮花生米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15.5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3、经我局洋口分局调查,渔港市场蔡守林从供货商处购进大葱12.7kg,购进价格3.4元/kg,销售价格6元/kg,青杭椒(辣椒)3.35kg,购进价格6元/kg,销售价格12元/kg。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的大葱、青杭椒(辣椒)已全部销售,并查证当事人在进货时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大葱、青杭椒(辣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3.12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4、经我局掘港分局调查,2024年5月21日,如东一涵生鲜果蔬店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东路市场一个散户处(无票据,具体供货商无法说清)购进豇豆6kg,购进价格8.96元/kg,销售价格9.96元/kg。至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豇豆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豇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5、经我局河口分局调查,2024年5月28日,南通市好又多超市加盟连锁有限公司于港店以6元/kg购进豇豆4kg,当日被全部抽样,购样价格7.8元/kg。另查明,当事人未履行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豇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6、经我局丰利分局调查,2024年6月24日,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从多名供货商处购进芹菜5kg,购进价格3.76元/kg,销售价格4.76元/kg;2024年6月24日,如东正超超市从多名供货商处购进生姜5kg,购进价格12元/kg,销售价格12.96元/kg;2024年7月22日,古枫农贸市场张超从供货商处购进芹菜5.76kg,购进价格10元/kg,销售价格12元/kg;2024年7月23日,古枫农贸市场陈永林从供货商处购进芹菜3.77kg,购进价格6元/kg,销售价格8元/kg。另查明,上述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凭证,且张超、陈永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丰利加盟店、如东正超超市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元、2.88元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古枫农贸市场张超、陈永林分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53元、7.54元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7、经我局长沙分局调查,2024年6月25日,如东高老板水果店从掘港(无法查清)购进香蕉12.5kg,采购时未索要供货商的资质、购货凭证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进价8元/kg,销售价格9元/kg。至检验报告送达,上述香蕉已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8、经我局大豫分局调查,2024年6月26日,如东潘国兵精品超市从供货商处购进生姜14kg,购进价格13元/kg,销售价格15.96元/kg,共计货值223.44元,违法所得41.44元。另查明,采购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1.44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9、经我局曹埠分局调查,2024年7月8日,曹埠镇饮泉放场路123号顾红军店从供货商处购进山药5kg,购进价格10.78元/kg,销售价格15.7元/kg,共计货值78.9元,违法所得25元。另查明,采购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10、经我局双甸分局调查,2024年7月23日,如东祥客超市从供货商处购进豇豆12kg,购进价格8元/kg,销售价格9.78元/kg,共计货值117.36元,违法所得21.36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凭证。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36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