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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
来源:如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02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7号),就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有关内容,现由如东县人社局为您作如下解读。

《意见》主要内容:

新出用工文件中所提的重点帮扶企业,指的是我县用工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且缺工人数占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0%以上的企业,或当年度新开工五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一)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监测制度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1.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平台

2.加强劳务合作基地建设

(三)加大资金政策扶持

1.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对劳动力输送进行奖励

3.推荐就业奖励

4.企业招聘补贴

5.初次来我县就业交通补贴

6.引进外来人员就业落户补贴

7.如东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补贴

8.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9.企业留岗补贴

10.青年人才见习(实习)保障

(四)发挥超龄人员作用

1.开展超龄人员专项服务行动

2.给予超龄人员从业伤害保险补助

(五)加大培训补贴扶持
        1.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

2.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六)积极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1.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关爱工程

2.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激励工程

《意见》核心亮点:

其中加大资金政策扶持作为文件的核心部分,也是此次用工文件的亮点,主要包括劳动力输送奖励,由1200元/人提高到1400元/人标准;推荐就业奖励,由12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标准;企业招聘补贴,由600元/人提高到700—1500元/人标准;如东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补贴,由600元/人提高到1000元/人。

《意见》新增补贴类型:

文件中还新增了补贴类型。包括初次来如东县就业交通补贴;引进外来人员就业落户补贴;退役军人就业补贴;企业留岗补贴等。

1.初次来如东县就业交通补贴。对初次来如东县重点帮扶企业就业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分别为江苏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

2.引进外来人员就业落户补贴。对新落户如东县的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未中断的,给予个人2000—6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落户补贴;

3.退役军人就业补贴。退役后初次在如东县重点帮扶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退役军人,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

4.企业留岗补贴。如东县重点帮扶企业引进南通市外户籍职工、初次来如东县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在一个年度内,留岗人数达50人以上(含50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岗补贴4万元;留岗人数达100人以上(含100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岗补贴8万元;留岗人数达300人以上(含300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岗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