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如东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病区装饰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如东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病区装饰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实现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平疫结合,构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现代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同意你单位实施如东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病区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如东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位于如东县人民医院原住院部大楼,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为如东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病区装饰装修工程,总装修面积约1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原住院部大楼1-6层(不含6层东区)及顶层区域的室内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医用气体、室外墙面、室外工程及首层中庭部位与中心河南侧连廊互通的钢结构风雨连廊等装饰装修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4316.24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全部。招标公告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接文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必须限下设计和限额设计。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项目法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批复总投资10%)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该项目省级代码:2205-320623-89-05-536114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望如东县人民医院应根据国家要求及时如实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上报项目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开工、年报及竣工情况等)。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