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民法典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累计次数: 字体:[ ]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民法典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

(二)活动内容

1.以“典伴行政 依法履职”为主题,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重点是党员干部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参与全省第四届“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活动,电脑端:登录“法润江苏”普法平台(http://frjs.jschina.com.cn/)或江苏机关党建网(https://www.jsdj.gov.cn/),注册后直接登录答题。手机端:下载安装“法宣在线”APP,以手机号码登录后即可参与。各单位要以“赛”促学,进一步激发群众主动学习民法典的热情。

2.以“典亮青春 护航成长”为主题,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板报手抄报、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形式新颖、参与体验式的案例教学、活动载体,引导青少年学生体味《民法典》所蕴含的精神和力量。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评选活动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要广泛组织开展“民法典公开课”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出优秀教案(含PPT课件)和精品微课报送教体局进行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8日止。

(二)类别及要求

1.按照教案、微课适用对象所属年级,主要分为4类

(1)小学低年级(小学一、二年级)

(2)小学中高年级(小学三至六年级)

(3)初中年级

(4)高中年级

2.参评教案(含PPT课件)、微课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要围绕“民法典”相关内容,弘扬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无政治性、政策性、知识性错误。

(2)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深度适宜、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

(3)教案适用课时为45分钟以内,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微课适用时间为15分钟以内,高清拍摄制作,提供MP4格式

(4)教案、微课必须为原创,县教体局对参评作品拥有复制、修改、展览、出版及宣传权。

(三)报送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3000字左右的教学过程)于7月8日前送到局安稳科103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教案(含PPT课件)及微课视频直接发电子邮箱。镇教育联络组以区域为单位统一报送,县直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宋保华,联系电话:13485177612,电子邮箱:jsrdsbh@qq.com

2.邮件文件名称:单位+课题+适用年级,教案中注明作者简介(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并附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教案(含PPT课件)和微课视频分别以附件方式打包发送。

3.县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教案(含PPT课件)和微课视频进行评审公布,并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进行评选。

4.请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原则上每个镇教育联络组报送公开课教案和微课视频各1—2篇,每个县直学校报送1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握方向。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民法典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评选活动作为法治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青少年普法融合互动、提质增效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尤其要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法治宣传的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联动,精心组织。各镇教育联络组、各县直学校应注重统筹,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本次活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要任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在广泛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报道,引导广大中小学校教师充分了解并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