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汛期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法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暑期校园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体系统教育教学秩序平安稳定,确保学校和师生平安度夏、平安度假,现就做好夏季高温汛期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安全形势、暑期季节特点和学生安全风险,严格按照“四全管理”要求,全力做好“平安暑假”各项工作。要重点对水、电、气等领域以及食堂、危化品室、宿舍、门卫室(门卫室不得设置床铺、不得有大功能电器)等部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汛期等自然灾害,及时对排水设施及盖板、地下空间及管网、建筑物墙面及附属物(空调机、墙砖等 )、室外设施设备( 宣传栏等 )绿化树木等日常不易触及到的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严格落实防台风、防淹没、防渗漏、防盗、防火灾、防坠落、防倒塌等安防措施。要继续做好学生宿舍用床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全部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针对暑期特点,面向全体师生员工,依托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重点围绕防传染病、防溺水、防毒禁毒、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内容,专题开展安全法治教育,至少开展一次安全事故案例警示专题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师生员工安全告知函等形式,将假期安全常识提示内容告知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假期间,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等安全状态,经常性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和法治观念,注重团结互助,依法处理矛盾,坚决防范欺凌事件。要关注重点人员行为动向,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及时了解孩子社会交往及外出活动情况,严防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组织“学宪法讲宪法”学习活动,做好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的动员与选拔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暑假”“2023年中小学生防毒禁毒”专题教育活动。

三、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人员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结合使用访客系统登记。要加强对校舍、在建工程、消防设施、水电燃气和校园周边环境等部位的安全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军训安全管理,制定好训练方式和内容,落实管理措施,防止失管失控,出现意外伤害。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假期里各学校保安值勤外,必须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教师在岗值班制度,严禁脱岗、误岗等问题发生。同时,要严格执行突发及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学校遇有重大紧急事件,要按照报送程序、报送时间(1小时内 )、报送内容逐级上报防止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因迟报、漏报、瞒报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

四、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全面压实各方防溺水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强化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意识,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建设重点和夏季校园安全防范重大风险点,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家长监管责任。家长是学生校外期间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持续提醒和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织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网。扎实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依托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及时推送安全提醒,要突出对初高中毕业生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暑期及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托乡村少年宫,组织学生学习、熟记并坚决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通过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掌握防范、避险和自救、求救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让师生及家长防溺水知识入脑入心。全方位组织溺水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镇(区、街道)的领导下,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等重点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点水域周边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标识等设施缺失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重点水域要明确水域的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针对汛情发展内河水位变化所带来的风险,要常态化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

五、落实好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巩固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专项活动,各地各校对每项活动所开展的工作,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安全工作台账。要充分利用暑期对上级安全督导反馈问题(如学校门卫室、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人车分流、家长等待区、防冲撞设施、瓶改管、瓶改电、校园燃气、用电、危化品、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学生宿舍等安全隐患)逐一整改闭环,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隐患见底、责任到人。

六、开展好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暑期及入学和招生录取时期,各校要不间断地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强化班级微信群和 QQ 群管理,落实群管理措施和责任,严防以招生入学、资助奖励、购买学习资料、代办收费等各种名义的电信网络诈骗。各地各校利用国家反诈中心微信视频号、国家反诈中心微博、国家反诈中心抖音号和国家反诈中心快手号的资源,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上好一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课、开好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家长会、制作好一期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板活动。引导学生将防诈骗知识带进家庭,扩大覆盖面,提升知晓率,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共同防范屏障。全面提高师生及家长反诈防范意识。

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师生研学、培训、参观、竞赛、军训等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事前报备制度,按照“非必要不组织”“谁主管业务、谁牵头组织、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控出大市范围活动,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有效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承诺、安全教育、随车管理安全管理,认真审核第三方机构服务的资质条件、合同协议、车辆安全等必要材料。各校要加强暑期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提醒工作。

八、加强学校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

各地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学生校外住宿信息登记,通过建立完善管理办法,明确家长的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租房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密切联系当地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校外住宿学生治安、消防等情况,对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班主任须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家长履行陪护和监管义务。学校要安排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每学期结合家访等时机,配合公安部门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与家长承诺不符的现象要取消学生校外租房住宿资格,并将重大问题信息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共同维护好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九、充分运用维护好智慧安防系统和设施设备

各地各校根据《关于印发如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东教体安〔2023〕14号)要求,严格落实系统硬件管理制度、监控视频查看下载管理制度、周界防护系统、访客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应急对讲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门禁一体化闸机系统、智能警戒系统和智慧安防设施报修等管理制度,暑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落实暑期每天安防系统运行巡查制度,及时清理围墙树枝、藤条等植物对张力围栏和视频周界缠绕、遮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好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系统作用,提升学校对系统的运用水平和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各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判施工安全的薄弱点以及必须采取的应对措施,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施工前亲自召开一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组织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涵盖所有校舍及建筑物,所有在建工程,包括各类维修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安全维护封闭、高空作业、用电安全、动火作业安全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巡查,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前后的现场安全管理巡查、提醒教育,以严格的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管理事故。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校门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落实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暑期24小时校园及周边安全的巡查,领导要带队巡查。要进一步完善安保器械,严防不法分子入侵校园和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及暑期学校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灾情。要建立雨季汛期、台风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后,各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并报告,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保汛期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发生重大险情,学校领导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

请各镇教育联络组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地中小学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