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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 2020年06月09日

  • 征集单位: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49号)等有关规定, 我委拟定了如东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  函: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

邮  编:226400

电子邮件:rdwjjsfk@126.com

联系人:何青冬

联系电话:0513-84513837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月3日    


如东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9〕49号)县城区停车区域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区域:黄海路、黄海西路、幸福路、江海中路、青园北路(丁棚桥至青园北路江海中路路口)、人民北路(国防桥至人民北路江海中路路口)、三元世纪城及周边。

二类区域:县城核心区域(南起南环路,北至湘江路,东起东外环,西至黄山路)内除一类区域外的区域。

三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外的区域。

(一)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拟定标准

小型车辆

首段时间

免费停放时间

首段时间内收费

首段时间后计费

日最高收费

备注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类区域

1小时

30分钟

5元

2元/0.5小时

25元

收费时间

8:00-20:00

二类区域

1元/0.5小时

20元

(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拟定标准

小型车辆

首段时间

免费停放时间

首段时间内收费

首段时间后计费

日最高

收费

备注

地面停车场

一类区域

白天

2小时

30分钟

5元

2元/1小时

20元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夜间

1元/2小时

二类区域

白天

3小时

1元/1小时

15元

夜间

1元/3小时

地下停车场

一类区域

白天

2小时

1元/1小时

15元

夜间

1元/2小时

二类区域

白天

3小时

1元/2小时

10元

夜间

1元/3小时

三)相关说明

1.收费时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间段8:00-20:00,收费时段外不收费;公共停车场24小时收费(区分白天夜间收费,夜间时段为20:00-8:00)。

2.计费方式:计时收费。按时段标准分档累计收取,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重新计时收费。

3.免费停放时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30分钟。收费时间段单次停车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免收停车费。当临时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间,计费时间按进场(泊位)时间开始计算。

4.车型区分:小型车(客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货车车长小于6米或总质量小于4500公斤、机动三轮车),中大型车(除小型车以外的车型)。中大型车辆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的双倍收费。

5.三类停车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暂不收费。

(四)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在经明示划定的道路免费停车泊位停放的。

2.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非停车收费时间内停放的。

3.遇紧急情况或者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期间,在公安部门确定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上放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在学校周边公共停车场、道路泊位内在规定时间内临时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5.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在执行公务或作业在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内停车的。

(五)停车收费优惠对象

1.对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机动车,按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费;

2.对持有C5驾照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机动车实行免费停车2小时。

(六)收费标准执行对象

县城区内实施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场(公立医院、车站配建的停车场除外))、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为进一步加强停车管理,有效利用停车泊位资源,出台停车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限制机动车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二、制定依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苏财综〔2020〕34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49号)等。三、制定过程:县城管局提出定价要求,发改委草拟了关于如东县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6月3日,在如东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四、主要内容:制定县城一类和二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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