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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如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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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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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如东县审计局
为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监督作用,切实促进投资审计工作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编制了《如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842542851@qq.com;
2.通讯地址:如东县富春江路1号10619室;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如东县审计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如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一、主要背景:近年来,审计署多次强调要不断加强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结合南通市审计局、兄弟单位的做法和我县投资审计改革的实践,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审计法》精神和审计署工作要求,促进节约政府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绩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起草了《如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二、制定原则:1.以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制定;2.参照南通市审计局、兄弟单位的做法;3.结合我县投资审计改革实际,对我县原有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进行整合、修订和完善。三、主要内容:《如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办法》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范围、对象等内容;《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分级监督管理、审计组织实施方式、审计重点等内容;《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力量安排、经费保障、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责任以及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等内容;《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审计配合事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审计公告、责任追究等内容;《办法》第二十四至二十五条,明确了参照执行项目和相关办法废止等内容。专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