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如东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通教工〔2021〕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如东县实施“青蓝工程”优秀师徒评选暨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7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青蓝合同”并履行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或者2017年以后,教师间签订现代教学技术、班级管理、教科研等专项“青蓝合同”且履行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已获评过优秀师徒的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二)参评条件

⒈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⒉ 师徒签订青蓝合同,能认真履行相关义务且已期满,各阶段考核均为优等;

⒊ 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被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较快,教育教学实绩受到学生、家长、同行认可,2017年8月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开设公开课或优课评比中获奖;

⒋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2014年8月以来,师、徒须分别有1 篇以上(含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学会委员会获奖。

二、评选办法

(一)各镇、各县直学校认真对照条件,遴选推荐1~2对师徒参评,推荐结果须在本镇(校)公示三天;

(二)各镇和县直学校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与《如东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名册》(附件2)一并报送县教育工会(申报表和推荐名册电子稿发至rdjygh@126.com);

(三)县教体局、教育工会成立评审小组,组织评选;

(四)评选对象中的前六名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三、推荐材料

(一)《如东县“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

(二)师徒发表的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要清楚;

(三)徒弟上公开课的证明材料或优课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青蓝合同”复印件一份;

(五)个人申报提供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学校工会审核认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