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4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重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陆金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认同,现答复如下:

我县于2018年出台了东政办发〔2018〕49 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如东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

明确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以解决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规划引导、科学定点、统一管理、规范运输”的工作思路,坚持部门联动、协调合作,实施严格执法,集中整治,以达到常态管控、长效落实的总体要求。

确定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完善许可制度,强化依法行政,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置规范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改善城市交通,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

健全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成立如东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县农机局、县房屋征收办、属地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

制定了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城许可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前置。县城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核发《如东县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作为申领禁区通行证许可的前置条件,未申领禁区通行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不得进入城区,一旦发现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建筑垃圾管理涉及到交通、公安、住建、城管、农机等多个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不同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联合查处,这样便于形成有效合力,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联合执法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县城区联合执法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各镇区参照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县城管局抽调精干力量,牵头建筑垃圾执法管理工作,制定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单位协调沟通机制。建筑垃圾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牵涉到很多部门和单位,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作用的具体措施。

根据东政发﹝2021﹞9号文件关于《县政府关于委托各镇(街道)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将根据职能分工要求,督促镇、街道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出现的建筑垃圾排放问题。

感谢代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