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优化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的建议)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25 累计次数: 字体:[ ]

韵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就农村教师老龄化问题,从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农村教师工资提前定级、评先评职优先、偏远地区特殊津贴、农村教师编制核定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这些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学校优质发展,我局十分注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扩大招聘入口、强化教师教育、稳定拓展规模、加强培养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一、逐年增加农村地区新教师招聘力度

目前我县专任教师中平均年龄小学教师为38.8岁,初中教师为43.5岁,高中教师为42.6岁,幼儿园教师为33.4岁。全县3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比20.4%。近五年我县招聘的新教师,85%以上的岗位安排在农村学校。同时我县积极实施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2016年至2020年我县共计招收省乡村定向师范生354名, 2021年我县计划招收省乡村定向师范生100名。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培养有利于我县教师本土化,有利于我县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多渠道多模式均衡配置农村地区教师队伍

我局制订并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优先补足配齐乡村学校教师。组建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强化活动推进搭建成长平台,有序培育乡村骨干教师。建立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鼓励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审办法。组建多期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积极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努力提升我县乡村学校教师整体水平。《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对稳定我县农村学校教师队伍、鼓励乡村教师长期坚守农村教育、促进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建立后,县城学校县教坛新秀以上名优教师和符合省定交流标准的教师,每年均按不低于15%的比例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不少于2年,任教期间工资人事关系调任教学校,由任教学校实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小学科教师”“走教”制度。“走教”教师采取“双校籍”管理模式,编制列入派出学校,同时列入双方学校教师花名册,由双方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课务和其他教育教学科研任务。“走教”制度的建立,有效缓解了办学规模较小学校的“小学科”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同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建立,有效保障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人力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了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三、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和工资水平

从2013年起,县级名优人才评选按专任教师数下达申报指标,把名优人才评选工作的推荐权下放给学校,改变了以往县级名优人才不够均衡的局面,大大调动了乡村学校教师立足乡村教育的积极性。适当降低市以上名优人才评选推荐的条件,优先推荐乡村教师参评。

去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包括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职业素养、鼓励优秀毕业生加入教师队伍等在内的如东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举措,确保我县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我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吸引优秀的人才争相从事教师工作,使教师职业成为真正令人羡慕的职业,确保我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外,在职称评审方面,对乡村学校教师评审条件(包括正高级职称评审)和指标、在岗位竞聘、乡镇工作补贴等方面,都有具体的优惠政策,而且已经在我县乡村学校落地。

在教师编制核定方面,我县编制、教育等部门,充分考虑到乡村学校的生源特点、新形势教育改革的新要求,采用根据实际工作量来核定编制的办法,极大地缓解了编制紧缺的问题。

四、不断提升城乡优质均衡发展的保障力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大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提高教师流动的制度约束力,不断推动我县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促进城乡教育公平。

您提到的对偏远地区教师设特殊津贴的建议,我们将积极调研,争取在现有倾斜政策的基础上,有新的进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予以支持和监督,共同造福如东人民。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