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 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曹建明 吴文军 徐海波)4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旭峰带领第二执法检查小组,分赴掘港街道、大豫镇、马塘镇和丰利镇,集中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小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掘港街道南通楠桥纹织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艺流程、如东县福利造纸厂的改制处理现场;大豫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及两条河道整治现场;马塘镇建材码头和粮食码头整治现场以及南通万邦采涂料有限公司用水情况;丰利镇光荣村河道整治现场、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刘旭峰表示,此次镇区(街道)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执法检查,是一次互相借鉴、学习的好机会,便于信息交流,助于沟通启发,不仅节约时间,更提高效率。他要求镇区(街道)在组织工作推进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有措施、按计划、高标准推进,要坚持系统性思维,把抓当前和谋长远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统一起来,把整治和预防协同起来,以点带面,求真务实,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做精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