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

2024年元旦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现就切实做好元旦节前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元旦节日期间正值食品消费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分局要针对这一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薄弱环节,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隐患问题,确保食品市场秩序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食品,要依法做好后处置工作;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一)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一是压实农贸(批发)市场、商超等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结合《关于开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东市监〔2023〕110号)要求,加大对销售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证照、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出货台账,记录产品名称、产地、储存日期、出货日期、货主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等。二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管。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禁用 “生鲜灯”监管,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三是强化重点食品监管。聚焦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酒类、糕点等重点品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经营者是否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如长江江鲜、野生动物、野生河豚鱼(干)等),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一是开展节前宣传和检查,全面防范隐患。各分局要超前谋划,提前部署,摸清底数。通过主动上报、检查统计,及时掌握节日期间集体聚餐餐饮单位订餐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加强反餐饮浪费宣贯。二是强化节日期间检查。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连锁餐饮企业、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聚餐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及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监管盲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餐饮服务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食品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丝毫不放松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分局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县局值班的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预警研判,对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敏感热点信息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开展针对性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坚持做到第一时间正确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第一时间依规报告,第一时间消除影响。

请各分局在节日期间开展检查时,注意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江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或江苏省食品经营安全智慧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