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08-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6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市监食经函〔2023〕251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突出问题发现与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全县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学校食堂要100%配齐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市监发〔2020〕29号)有关陪餐要求。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

(二)严格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开学前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食堂供水、照明、通风、原料清洗、人员更衣、烹调、餐具消毒、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仓库内有无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要对食堂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学校要在学生到校复学前完成食堂的自查与整改,填写《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2023年秋季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名单》(附件2)报属地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和教育体育局勤工办。对一校有多个食堂和食品销售单位的,要逐一分开自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市场监管分局要会同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学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以及分餐或发放点心的老师、保育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督促指导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微信“江苏食品经营”小程序上进行注册、培训、考试,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要分别达到100%、98%以上,成绩不满80分的,要暂停从事原岗位工作,限期培训、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强化食材源头管控。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要严格招标管理,按合同要求规范执行,同时要严格执行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实现原料来源可溯,并按《如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供应商的定期考核评价。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要尽量选择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高的供应单位,采购使用放心食材。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产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直接为学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

(五)规范使用加碘食盐。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市场监管分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使用加碘食盐对防治碘缺乏危害、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民族素质和智力水平的重要意义。根据省盐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由如东县盐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食用盐,具体合同已发到各单位,严禁釆购散装、大包装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盐,坚决杜绝工业用盐、非碘盐、劣质盐进入学校食堂。

(六)严格过程控制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防范高温季节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按食品安全贮存要求冷藏或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食物必须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七)加强餐用具洗消管理。学校食堂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要特别注意使用洗涤剂清洗后的餐用具必须使用清水漂洗干净,漂洗池内清水必须经常更换,确保清洗后的餐用具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使用热风循环消毒柜、洗碗机等消毒设备时,必须注意餐用具摆放不能过于紧密,以保证餐具内部的消毒效果。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重点提醒餐用具抽检中问题高发的漂洗不彻底问题;要将学校食堂的餐用具检测列入每年的抽检计划,确保全县所有学校每年接受至少一次餐用具抽检。

(八)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升级。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底前,全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100%,其中优秀率达86%以上。要通过宣传培训、现场会、建设示范食堂等形式,积极推行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九)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供餐单位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自查情况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要以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舆情的学校、基础相对较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管控、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为重点环节,以“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市场监管分局要收集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名录,建立本地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库,加强对库内供货商的监管,加大供食堂原料,尤其是米、面、油、肉类、蔬菜、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及学校食品供应商的处罚信息、抽检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和教育体育局勤工办,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食品原料供应单位的信用监管,对提供不合格食材的供应商相关信用信息应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分局的协同配合,联合或由市场监管部门单独对学校食堂开展检查,使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评分表》(附件3)对学校食堂进行评分并注明扣分原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由市场监管分局单独开展检查的,要及时将学校食堂得分情况通报属地教育联络组,由教育联络组通过一定渠道向学校公开得分情况。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要在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设置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分值,学校上下半年两次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100ד食品安全工作”分值所得分即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年度最终得分。

(十一)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确保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范围,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动态实施率达到100%。学校食堂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PC端或小程序每日上报菜单及原辅材料采购票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实现闭环管理。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做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终端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后厨视频有效在线。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市场监管分局要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和闭环管理。要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引导,有效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与社会共治,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二是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堂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作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三是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重点培养学生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青少年爱惜粮食,培养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

(十二)深入推进反浪费工作。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把勤俭节约内容有机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等教育环节之中。各校要完善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库房储存、物流配送、生产加工到成品销售的全链条节约管理,实现食材配比有效动态调整。不断提升食堂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改进烹饪工艺,推行一料多菜、一菜多味,提高食品原料利用率,严格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浪费。根据男女生和不同人群餐饮消费特点,实行大小份、半份、自主选餐等供餐模式,方便师生按需用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各市场监管分局、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各校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分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的底线。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实效。围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研究解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举措。特别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的检查指导。各市场监管分局和教育联络组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工作开展不力、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低的地区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督促原有问题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各地在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2023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4)、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学校食堂名单,请于9月21日前报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