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安全管理 > 公共卫生
2021年如东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如东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1-04-02 字体:[ ]

一、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抽查

(一)抽查对象

我县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0%一级医疗机构、10%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

(二)检查内容

1. 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及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情况等。

2.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 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 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口腔科、血液透析中心和口腔诊所、美容医院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相关科室(中心),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进行检查。

5. 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 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二、职责分工

我所在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按要求落实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如东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分工负责我县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各驻镇卫生所负责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价结果上报

评价结果由各责任人员通过省卫生监督所信息平台系统上报,评价结果必须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送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各驻镇卫生所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工作作为健康如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抓手。

(二)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职能科室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所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要做到综合评价与规范指导并重,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卫生所要高度重视疾控机构提供的疾病信息监测与分析,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现状、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监督工作重点及建议。请传染病防治监督科于11月25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情况(含电子版)报送南通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


如东县卫生监督所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