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次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来源:住建局(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2-08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葛重阳 张仁斌)为加快推进县城三号街区旧城改造工程的进程,5日下午,县征收办对3户征收困难户发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这在全县还是首次。

县城三号街区私房被征收户共有692户,目前还有8户被征收户未签约。期间,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被征收人协商,但由于小部分被征收人提出超越征收法规政策的补偿安置要求,至今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月1日,县政府依法作出县城三号街区旧城改造项目首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共涉及3户被征收户,明确了相关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内容,同时要求被征收人15天内办理补偿安置手续,将房屋腾空移交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如不服决定的,可在60日内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城三号街区房屋征收项目现场总指挥陈艳飞表示,他们将继续做好与被征收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力争早日签订补偿协议。同时,县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表明房屋征收开始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县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征收补偿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