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领养孩子?
点题人:县城居民邓佩佩
点题内容:儿子30多岁迟迟没有结婚,老夫妻俩可不可以收养一个孩子?
首问负责记者:吴文军
邓佩佩的儿子今年30多岁,因为迟迟不愿结婚,她和丈夫就想着为儿子领养一个孩子。她说:“我们老两口都是企业退休人员,现在60多岁了,儿子一直单身,想咨询一下,我们符不符合收养条件。”据了解,邓佩佩夫妻俩家庭条件不错,老两口和儿子的身体也都健康。
为此,记者联系了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健。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王健表示,邓佩佩的家庭符合收养条件,但是由于可以抱养的孩子很少,王健建议邓佩佩通过三个渠道来想办法。一是找亲戚,与她儿子的同辈人,有没有结了婚可以生育的,让他们多生一个孩子,给邓佩佩家庭抱养,这种传统的抱养孩子的方式,法律上是支持的,而且是最好的选择;二是本县有些困境儿童,家里养不起的,可以送给邓佩佩家庭来抚养;三是外地人生了孩子养不起,现在处于困境中,也可以联系我县民政部门,通过合法程序让邓佩佩家庭收养。
王健介绍,在我县,像邓佩佩这样要求领养孩子的家庭有很多,据统计,目前我县失独、残独家庭超过3000多个,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不能生育子女的家庭。县民政部门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制定义务助养承诺书制度和收养登记告知单制度,化解了公安机关执行难题,每年经他们办理收养登记的有100例左右。那么,收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呢?王健说,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夫妇双方均年须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无子女,办理时必须递交相关证件,办理地址为如东县城青园南路56号县民政局大楼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为84162718。此外,他提醒本地居民,在收养外地孩子时,一定要核实清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