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东县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9-01 字体:[ ]

一、上半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其特点

(一)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上半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716万元,同比增收44700万元,增长17.9%,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56亿元的52.6%。

1、从收入构成看,实现税收收入247075万元,同比增收40585万元,增长19.7%,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47亿元的52.6%。三大主体税种完成情况为:实现增值税25152万元,同比减收703万元,下降2.7%;实现营业税80560万元,同比增收35022万元,增长76.9%;实现企业所得税21152万元,同比增收1106万元,增长5.5%。实现非税收入47641万元,同比增收4115万元,增长9.5%,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9亿元的52.9%。

2、从征管部门看,国税部门实现39930万元,同比增收526万元,增长1.3%,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的43.4%,其中新办及三资企业所得税14778万元,同比增收1229万元,增长9.1%。地税部门实现207145万元,同比增收40059万元,增长24%,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的54.8%。财政部门实现47641万元,同比增收4115万元,增长9.5%,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的52.9%。

3、从镇区完成情况看,上半年,全县15个镇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326万元,完成县下达目标任务的53.1%,超过序时进度3.1个百分点,除高新区外,其他镇区全部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4、从省市及邻县(市)收入情况看,一是总量:上半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在全省排名比去年同期上升1位。二是增幅:全省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幅10.5%,我县高7.4个百分点;全市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幅15%,我县高2.9个百分点;我县收入增幅在全省46个县(市)中位居第一位。三是税收比重:我县税收收入比重为83.8%,高于全省税收比重平均值1.6个百分点。

(二)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上半年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784万元,同比增收64383万元,增长44%,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42.35亿元的49.8%。主要是政府融资平台,为融资抵押受让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增加形成的收入增长。

(三)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上半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7338万元,同比增收37126万元,增长26.5%,完成人代会年度预算33.35亿元的53.2%。

(四)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的主要特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回落,税收占比有所提高。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7.9%,比上年同期回落8.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幅回落5.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回落22.2个百分点,税收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体税种收入喜忧参半。增值税收入下滑明显,上半年增值税(不含营改增)同比下降6.7%,全省平均增长3.6%;营业税收入增幅较快,主要是受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转让等一次性税收影响,拉高了收入总量和增幅;企业所得税保持了正增长,主要是沿海开发区企业利润有较大增长,拉动了企业所得税的增加。

3、行业间税收贡献不均衡。化工、风电行业税收贡献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化工行业,总量和增幅均居各行业之首;燃气、商贸等行业贡献份额降幅较大;房地产行业税收表面分析,增幅较大,但主要为一次性因素影响。

4、主要税源企业成为最大减收点,中天、中石油减收明显。中天和中石油是我县最大的纳税企业,支撑作用明显,今年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两企业实现的税收大幅度下降,其中:中天科技公司因上年基数等因素入库税收下降56%,中石油因LNG计划调整等因素入库税收下降52%。给我县税收收入的有效增长带来较大冲击。

5、上半年财源性税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但非经济因素收入仍占较大比重。上半年为冲刺双过半,增加可用财力税收,我县地税部门组织了对税收的大清理,地税部门上半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6%以上。但同时,非财源性税收仍占较大比重,此类税收虽计入财政收入,但无实际可用财力。

(五)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减原因分析

1、经济规模增速领先,但与增值税收入不相适应。上半年,全县一般纳税人申报销售额492.8亿元,同比增长23.4%,总量六县市第三,增幅第一。其中应税销售额390.8亿元,同比增长19%,增幅第一;免抵退出口销售额34亿元,同比增长0.8%,增幅第二;免税销售额59.8亿元,同比增长72.3%,增幅第一。申报工业应税销售402.2亿元,同比增长17.8%,增幅第一。我县销售额各项指标增幅均呈上涨趋势,且居六县市前列,而上半年全县直接征收增值税为负增长,与销售不同步,经济总量增大并未给增值税形成推动作用。

2、固定资产抵扣量继续回落,但占进项税额比重仍较大。上半年,我县共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14亿元,同比下降8%,抵扣总量居六县市第二,固定资产占全部进项税额3.4%,比上年4.3%下降0.9个百分点。我县固定资产抵扣前三名行业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合计抵扣1.37亿元,占全部抵扣额的64.1%。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居高不下,对行业和全县增值税收入的实现造成较大影响。

3、重大项目有所产出,缓解我县税收收入降幅。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本土企业发展速度减缓,我县引进重大项目,达到提升税收质效、促进税收发展的目的。上半年,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集团迁入我县的重大项目),缴纳增值税1191万元、所得税127万元,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季度预缴所得税1877.9万元,而上年同期为零。重大项目的陆续产出,缓和了我县税收收入降幅,但仍无法弥补中石油、中天减收造成的收入缺口。

4、经济下行压缩企业利润,部分企业亏损严重。经济下行影响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生产成本增速与营业收入持平导致了部分行业利润压缩明显。从具体行业看,主要减少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为1.3亿元,同比下降49.5%,利润总额增加较快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同比增长216 %和272.3 %,尽管今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销售形势较好,但仍然不能弥补其他行业销售低迷势头。

5、个人所得税受政策影响较大。华泰证券减持税收受国家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入库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2014年上半年入库1.56亿元,今年上半年仅入库500万元,目前,该项政策已停止执行。

二、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及主要增减原因分析

(一)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67000万元,上年结转指标65458万元,预算支出调整为932458万元。

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947万元,占支出调整数的44.9%,同比增加支出85546万元,增长25.7%。

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较快以及部分镇区在整合资产过程中缴纳了相关税收形成的支出。

(二)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政府基金预算支出2057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8.1%,同比增加支出59868万元,增长41.1%。

(三)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预算支出14586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5.4%,同比增加支出14819万元,增长11.3%。

三、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谋全局。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来定位财政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来谋划财政工作,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在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全力筹措调度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服务企业发展。积极为我县重点项目和企业争取上级工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环保引导资金、服务业、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拨付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为中小科技型企业争取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贷款,切实解决了部分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面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面广量大、资金需求与日俱增的实际情况,我们尽力而为,为相关平台和单位提供周转资金15.2亿元。为县、镇区19家单位(部门)提供担保,担保资金额106.92亿元。通过担保、注资、借资等方式,有力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夯实基点抓收入。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把组织收入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牢牢锁定全年目标任务,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收潜力,规范非税收入,全县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在组织收入中,狠抓责任分解。在税源调查分析基础上,科学分解收入任务,明确征管责任,把任务指标层层逐月分解下达到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刚性推进机制。密切部门联动。加强与两税部门、各镇区及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次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层层细化和量化收入指标,积极挖潜增收,堵塞漏洞,加强重点行业、重大工程、主体税种的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强化考核管理。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细化对工作实绩、工作序时推进、超收贡献等方面的奖惩,突出对量化指标的刚性考核,从体制和机制上调动各镇(区)、各部门抓收入促发展的积极性,实现财政增收、经济发展的目的。规范非税征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过程跟踪问效,突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实现非税收入征管目标。

(三)破解难点融资金。在国家经济、货币政策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融资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努力寻找对接项目,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力抓项目包装。目前在手的新增融资项目(含合作融资)14个、计划融资31.4亿元。力推融资新品种。紧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的政策,力求在项目收益债、专项债、非上市公司债、城镇化建设基金上有所收获。全力推进中医院医养结合PPP项目。力保资金需求。至6月底,财政融资平台当年新增贷款17.67 亿元,续借4.3 亿元,归还到期贷款14.76亿元,当年净增7.21亿元,维持了资金链正常运转。力寻抵押物。多渠道筹备融资抵押物,今年受让到位12宗土地320亩,主要是经济开发区暂时闲置用地和马塘镇工业闲置用地。

(四)着眼焦点惠民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放在优先位置,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财政普惠于民取得成效。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学前教育,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阶段政府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继续加大义务教育等学校基础设施、设备投入。支持三农发展。三农支出预算增幅高于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增长。安排专项支农资金用于高效农业、绿化、“四位一体”长效管理、泵站改造、海洋安全等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认真落实薄弱村新建水泥路和小型农桥项目建设,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4.8亿元,受益人数达32.5万户次;推进医药卫生改革。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和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立筹资激励机制,目前新农合参合率达99.9%。进一步扩大门诊即时结报和县外结报的定点医院范围,居民住院政策性结报比例达75%。继续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制度,县财政安排专项预算用于大病医疗救助和民政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儿童生活保障机制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儿童、老人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出台培训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职工福利费等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各部门、单位在工作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把握要点强管理。坚持以财政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完善项目、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绩效意识,推进资产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完成省第一批地方债置换工作。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直接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正式公布我县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清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基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涉农补贴发放等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县财政的有效内控模式,降低财政工作中的程序风险、机制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县财政监督水平。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完成省财政厅对我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做好2015年县级部门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综合评审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自评价,部署安排“十二五”期间经济、民生类项目资金预算绩效自评价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意见、县国有经营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办理完成涉及104家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征收2014年度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上缴工作。

上半年全县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取得了新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政策调整,县级层面影响较大;经济下行,收入增长困难;“三保”艰难,支出压力空前;规范负债,融资难度加大;管理滞后,运转矛盾突出;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并逐步予以解决

四、2015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打算

(一)强化征管、严控支出,确保完成财政收支任务。始终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着不让,全力冲刺全年收入目标。强化税源监控。继续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全面把握税源变化趋势,加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继续扩大税源监控范围,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查分析,着重了解企业生产销售情况,抓好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征收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以票管收为工作重点,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努力完成全年非税收入入库任务。强化厉行节约措施。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接待经费等管理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

(二)开拓渠道、规范管理,促进融通资金提质增量。紧紧围绕全年融资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优化投融资管理。配合构建全县投融资管理体系,酝酿设立“政府专项周转资金池”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继续举办“如东政银融资合作项目洽谈会”等政府融资项目对接会。挖掘盘活抵押物。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搜寻合适、可用的抵押物。搜寻各镇区闲置的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其资源价值。盘点原有抵押物,做大抵押值。继续探索海域使用证抵押办法,努力提高其抵押值。打造政府融资平台。继续做大做强做优现有政府性融资平台,积极打造符合金融支持方向的国有实体性公司。千方百计整合、包装和调控可融资项目资源。拓展融资渠道方式。多方面尝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项目贷款、私募债、中票、短融等融资方式。推广实施PPP模式,成立PPP临时工作机构,快速推进中医院PPP项目;积极开展县级其他项目PPP试点,争取部分项目纳入省库试点示范,县库中选择部分项目尽早开展试点工作。

(三)创新举措、培植财源,助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工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政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逐步由事后无偿奖励型向事前有偿、循环使用转变,真正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做大财政扶持经济发展资金规模。研究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鼓励发展现代生产服务业和互联网经济,重点支持为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服务业和互联网平台建设。用好用足国家财税政策,对技术先进型、能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生态建设型产业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引导循环经济大力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企业用好研发资金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出台中小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促进企业增加先进设备及人才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所需投入资金列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和企业的发展空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四)优化结构、保障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倾斜“三农”发展。根据省财政支农管理方式的调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等,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三农”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优先教育发展。逐步加大对教科文事业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均衡增长。关注医药改革。继续推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重中之重。调整和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调整补助方式、补偿机制,重点调整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标准。研究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聚力社会保障。加大财政社保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社保资金考评体系,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社保资金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五)深化改革、提绩增效,推进财政权力运行规范。深化财政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做好四本预算的对接。推进镇级财政国库支付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管理新增债务。深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资金结算程序。全面清理规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产权登记,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加强处置收益管理。加大评估项目的审核力度,引入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估审核,规范审核程序,完善审核方法。加强国有股权、产权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县级国有企业财务报表、资产统计管理,提高财务、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公物仓统计、使用和调剂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改制企业资产资源情况检查、集中清理个人借用、占有单位房产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情况的检查。研究开发财政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督。研究引进财政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内部流程、文件制发、检查项目档案、检查结果跟踪及相关法律法规检索等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对2014年重点绩效目标评审项目、重点民生及热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十二五”期间重点经济、民生项目结合财政相关重点项目深入开展重点评价,研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问责制度,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问责管理相关规定,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加强部门绩效目标跟踪问效管理,指导镇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