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东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1-30 字体:[ ]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00000万元,实际完成500127万元,占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3%。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00000万元,实际完成396149万元,占预算的132%,比上年增长61.8%。2014年全县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为125000万元,实际完成131136万元,占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17.8%。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283449万元, 占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25.3%。(2014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770222万元,加上上年结转、镇区追加及列收列支等,支出预算调整为857423万元,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1970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2.4%,比上年增长18%。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26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7%,比上年增长70.8%。2014年全县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支出13113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8%。(2014年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主要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二)

2014年全县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留用财力为5501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66938万元和上级拨给专款171751万元,全年合计可用财力为788789万元。当年支出791970万元,未完成项目结转下年65453万元,县镇区两级筹措调入其他资金68634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㈡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67200万元,实际完成159108万元,占预算的95.2%,比上年增长7.8%。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6149万元,占预算的132%,比上年增长61.8%。完成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131136万元,占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17.8%。(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三)

201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7446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及列收列支等,剔除下达到镇(区)的支出指标,支出预算调整为571462万元。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009万元,占调整后支出预算的88.5%,比上年增长4.8%。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260万元,占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3.7%,比上年增长70.8%。2014年县本级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支出131136万元,占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7.8%。(2014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主要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四)

2014年县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5238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63391万元,上年净结余-50802万元,累计可用财力为536389万元,当年支出506009万元,未完成项目结转下年65453万元,缺口部分通过筹措调入其他资金予以弥补。

各位代表,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财税等部门紧紧围绕发展主线,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财源建设更加深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收支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尽职尽责,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积极为全县税源企业和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财税扶持,申报产业振兴、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10个大类103个项目,争取补助资金3.31亿元。努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县财政安排拨付企业奖扶资金1.02亿元,促进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安排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贴息、科技创新等扶持资金1.04亿元。安排服务业、内贸、旅游业等引导资金1812万元。为9户中小科技型企业争取省“苏科贷”项目贷款2050万元。争取和安排资金1000万元,建立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给予总规模1亿元的科技贷款扶持,帮助化解中小企业资金瓶颈。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争取和安排资金8150万元,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中水回用、污水管网配套、城市河道整治、面源污染、垃圾清运焚烧等项目,推进全县“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加大全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入,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

2.强化征管,财税收入再上新台阶。及时分解收入预算任务,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建立相关单位和部门常态化的沟通分析机制,财税部门和各镇区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排查税源,加强过程监控。及时沟通征管信息,妥善处理涉税事项。加大税收稽查力度,进一步公平税赋环境。根据省对县财税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主动对接,分析研判,顺时应势,强化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化综合治税工程,做到“抓大不放小”、“聚沙汇成塔”,大力挖掘征收的潜力和空间,确保应收尽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促进非税收入稳步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高幅增长,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3.统筹兼顾,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坚持“雪中送炭”的事项多做加法,将更多财力向民生倾斜,不遗余力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全年民生社会事业投入达到7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6%,同比增长17.9%。“三农”资金投入13.7亿元,同比增长18%。组织申报支农项目112个,申报补助资金1.5亿元。通过“一折通”发放惠农补贴6亿元。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投入4700万元建造通村水泥路151公里、小型农桥133座。积极实施农村改厕工作,下达专项资金1440万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安排公用经费3938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投入1750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基建维修和设备添置。为7941名困难学生提供补助资金938万元。加大卫生资金投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6756万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400万元。新农合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36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县投入1.25亿元,参合率达99.9%。筹集安排1.52亿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发放城乡低保补助2996.6万元,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分别增至260元和180元。集中供养、散居五保户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710元和6100元。发放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607万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强化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全年支出28.2亿元。争取省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补助4000万元。出台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

4.深化改革,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控制,提高预算的刚性约束力。在部分单位试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县本级支付资金28亿元,其中直接支付27.8亿元,占比99.3%。对20家县级预算单位进行部门决算批复试点。全力推进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有9家基层财政所(局)通过省创建验收。严格国有资产监管,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完成300家单位的资产报废、调拨划拨、出售出租出借等处置工作,涉及资金2.8亿元,资产管理效益进一步提高,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政府平台融资目标考核,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展融资空间,顺利实现全年维盘新增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如东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等6个文件,规范全县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等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5.强化监督,绩效意识有了新增强。全县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逐步实现由事后检查向全程监督、由单兵出击向集团作战、由随机检查向问题导向检查、由传统检查模式向利用信息化手段等四个转变。对财政资金使用、经费报支、预算执行、重大专项资金等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267家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10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深化财政绩效管理,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模式,重点对28个政府专项进行绩效目标评审,对海洋安全、少儿医保等6个政府专项进行跟踪问效,对村庄环境整治、计生奖扶、文化产业引导等9个重点专项进行评价,涉及资金7.74亿元,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反馈,并将其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资金监管,全年招投标项目预算7.2亿元,中标价6亿元,节约资金1.2亿元,下浮率15.7%。审核市政、交通、水务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移、水系等项目,补偿总额3.9亿元,核减额3134万元,核减率8.1%。

各位代表,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宏观经济环境依然趋紧的背景下,全县工业主体经济规模偏小、财源基础仍不够稳固,财政增收面临着困难和压力;在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保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较快增长,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加大;在国家对政府性债务加强管理和控制的新形势下,融资难度越来越大,债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小视;在加快财政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仍需深化拓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宏观经济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且正向着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我县经济进入提速发展的关键期和黄金期,一方面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和南通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加快推进,为全县经济提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县沿海开发战略的加快实施、通洋高速通车后区域优势的明显改善、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项目建设的逐渐升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财税增收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也面临全县基础财源有限、挖潜空间缩小、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继续加大、房地产走势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全县财政收入将步入调整期,中低速增长将常态化。由于2015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深化改革投入增多、民生保障刚性支出增加,加之政府性债务偿还压力较大,政府可调控的资金较为有限,平衡财政收支的难度加大,必须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政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挖掘潜力和提升效益。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强化征收管理,努力壮大财政实力;坚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突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民生改善,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县人民;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科学理财、精细理财,为实现“中国梦”如东篇章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影响全县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结合今年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2015年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㈠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⒈一般公共预算(草案):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56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43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五)。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86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县本级安排69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717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六)。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为798000万元,安排支出867000万元,县镇两级财政需要通过筹措调入其他资金6900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2352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0.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2352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8.6%。(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七)。

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50万元。(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八)

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33540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长10.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21155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长13.9%。(2015年全县社保基金收支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九)

㈡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74100万元,比上年增长9.4%。(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十)。

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83837万元,比上年增长15.4%。(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十一)。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县本级可用财力5380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预算583837万元,缺口部分计划通过筹措调入其他资金予以弥补。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与相应的全县预算(草案)一致。

  三、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力打造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新常态

为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发挥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断提高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促进金融、文化旅游、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助推科技型、创新型经济发展,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步伐,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新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方式,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的联动机制,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投入机制、放大政策效应,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和风险投资等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导向效应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效应。鼓励金融领域创新,支持建设资本市场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有序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全面落实城镇居民增收计划,及时安排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二)着力科学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收入预算逐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动态关联分析,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和考核监督办法。改革税收管理方式,完善税收管理流程,优化税收服务,推行职责清单,健全协税机制,进一步促进纳税遵从,提高征管效率。加大财源监管力度,丰富财政收入监控措施,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情况分析,完善重点纳税企业基础信息。健全非税收入计划管理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促进非税收入有效增长。充分利用国家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建立并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责任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扶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管。

(三)着力优化结构,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牢牢把握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注重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支持农路、农桥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效农业、绿化、“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等重点项目。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施应对人口严重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对社会养老、社会救助体系的扶持力度,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环境、公共出行等社会事业投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加大教育内涵建设和均衡化发展投入。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鼓励节能减排,加大对污水、大气污染等面源污染的环保投入,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一般性支出原则上“零增长”,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差旅费开支标准,出台加强会议费管理等办法,公务接待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

 (四)着力深化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决策部署,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当的制度,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体制约束力,提高基层保障运行和服务发展的能力。根据新《预算法》要求,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严控对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支出。推进国库管理改革,继续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管理新增债务。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债务资金计划、举借、使用和还款的全过程监管。

 (五)着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规范部门专项和政府专项资金。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依法实施财政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政策执行的全过程,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检查相衔接。加强监督检查成果的分析利用,建立责任追究、信息披露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支持国有经营公司资源重组,做优做强。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产权登记,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加强处置收益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目标催人奋进,使命重任在肩。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力打造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国梦”如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名词解释

⒈公共财政: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充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⒉积极财政政策:即扩张性财政政策,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例如增发国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其目的在于带动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⒊财政总收入:包括各项税收、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收入。

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的,由地方政府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包含增值税的25%、所得税的40%、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⒍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组成,全貌反映一个部门收支状况。

⒎国库集中支付:即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存放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杜绝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⒏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⒐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⒓可用财力: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构成。

⒔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

2015年人代会报告最终数据(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