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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熔喷布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4-23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熔喷布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苏市监稽〔2020〕99号)、市局《关于熔喷布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监办发〔2020〕58号)要求,现将《市场监管领域熔喷布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市场监管领域熔喷布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量持续激增,作为口罩关键原材料熔喷布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全省多地出现“井喷”式增长,随之引发了哄抬价格、质量低劣、“三无”假冒等乱象。为规范我县熔喷布行业生产、销售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切,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于2020年4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开展熔喷布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执法行动重点对象

熔喷布和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二、执法行动重点内容

(一)组织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各分局要认真摸排辖区内熔喷布经营户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实时掌握每一家的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控能力。同时,做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公共责任,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要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督促完善标准,依标生产。鼓励熔喷布生产企业执行即将实施的纺织行业推荐性标准FZ/T 64078-2019《熔喷法非织造布》,对不按标准生产、不明示执行标准、不执行明示产品标准的行为,当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

(三)规范进货渠道,狠抓源头。要引导熔喷布经营户购买正规厂商生产的聚丙烯(PP)或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索证手续,核实原材料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合格证明是否出具,购销合同是否规范,对手续和品质模糊不清的原材料视情依据GB/T12670-2008《聚丙烯(PP)树脂》和GB/T30923-2014《塑料聚丙烯(PP)熔喷专用料》等标准抽样检测。对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加工熔喷布的行为,按照《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理。

(四)规范生产行为,保证质量。要帮助指导合法有照、规范建标的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建立产品销售台帐记录制度,完善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要督促其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同时应在产品包装、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上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和生产日期。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三无产品”、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生产、质量不合格等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五)保持价格稳定,持续高压态势。要继续加大对熔喷布生产、销售企业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我省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终止之日前,应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苏市监法函〔2020〕30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市监竞争〔2020〕41号)等文件规定,对不按规定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及投诉举报较多、引起群众不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口罩监管,追查原料。要畅通口罩生产企业举报假冒伪劣熔喷布渠道,督促口罩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原材料进货把关义务,继续加大对口罩生产企业的抽样检测力度,通过对不合格数据分析,追根溯源查找原材料熔喷布质量问题和缺陷,倒逼熔喷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三、执法行动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4日前)。县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综合指挥中心、法规科、综合监管科、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分局要对照县局工作部署,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5日-5月25日)。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全面排查熔喷布生产、销售单位,摸清底数,查明问题。对已登记注册的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宁越位不失位,跨前一步执法,对“黑作坊”要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监督,反映一家坚决核查一家,举报一个坚决取缔一个,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底前)。要认真梳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不足,运用执法办案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专项执法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进。要充分认识开展熔喷布专项执法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有力的工作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生产经营者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发挥政府职能,统筹开展行动。在全面摸排情况后要主动向属地政府进行汇报,全面反映熔喷布经营户的生产经营现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无法保障,环境污染无法控制的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综合整治。

(三)强化协同办案,形成有效震慑。要充分整合发挥职能科室的监管合力,对双随机检查、监督抽查、网络舆情监测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执法稽查部门要及时查处,形成良好的执法监管办案协调机制。要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强化指导沟通,提升工作实效。各分局每周四上午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报表和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表报送县局综合指挥中心,再汇总报送市局。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1.熔喷布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2.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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