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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如东县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字体:[ ]

全县广大消费者,各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市场监管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各下属事业单位:

2020年6月,如东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如东县开展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东市监〔2020〕20号),对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性能、结构、标志等3类15个强制性要求项目进行了检测。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2020年7月,南通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我县马塘镇、岔河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年中督查。发现如东好二德超市(岔河店)摆售单、双头台式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摆售单头台式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摆售双头嵌入式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销售无生产许可及生产日期的调压阀,销售皮管不耐油压。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8家受检单位销售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次,家用燃气灶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CO浓度、使用性能(热效率)、一般结构(无熄火保护装置)、标志(铭牌)等;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耐冲击性、耐压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等。

二、抽查警示

(一)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无生产日期或批号、无合格证明等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接受处罚。不得摆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二)消费者、相关经营者可根据《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 16410-2007)、《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GB35844-2018)对产品标识部分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可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

消费者在选购燃气灶具时,也可通过外观进行简单判断。一般假冒伪劣的燃气灶具做工粗糙,且偷工减料,如果提起燃气灶感觉较轻,材料较薄并能轻易扭曲,一般都是劣质产品。还需要提醒的是,燃气灶具必须装有熄火保护装置,在靠近火盖侧向,除能看到电点火器的点火针外,还应有熄火保护装置探测火焰的热电偶,比点火针粗,直径大约2-4mm。

消费者也可通过简单的方式自行进行检测:将炉具点燃,燃烧一分钟后,将火力调小并吹熄,离子感应式保护装置待熄火5秒后,热电式保护装置待熄火20秒后,用明火试点而点不着,就说明熄火保护装置是有效的。

三、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逐店排查,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生产企业移送属地市场监督局予以处理。

市场监管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召开质量分析会或行政约谈,督促销售者履行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将通报内容发放到辖区内各销售单位,签好送达回执(附件1)备查,督促销售者不得销售本次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严重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凡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一律查封扣押,按规定程序实施处罚。对每个家用燃气具产品及附件详细登记,填报《如东县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检查及后处置表》及照片资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附件:1.送达回证

2.2020年如东县家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明细表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76号文附件1.doc

76号文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