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一条: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缴费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工停保申报手续。
二、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三、受理时间:
每月11日——次月6日(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上午8:30 – 11:40,下午2:00 – 5:30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 gov.cn,点击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办理。
2、窗口办理: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社保综柜窗口(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
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业务经办窗口办理。
六、咨询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