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来源: 如东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0-0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近日,如东县政府出台了《如东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现由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办法》提出背景

2018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各级政府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同年10月江苏省政府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29号),2019年12月南通市政府印发了《南通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通政规〔2019〕6号)。在此背景之下,完善规范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出台我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相关办法十分必要。

二、《实施办法》核心内容

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到2025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内容持续拓展,服务标准明显提高,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质量和残疾儿童家庭满意率显著提升的目标。

二是明确定点康复机构的确定、规范化建设、康复人才培养、康复技术提升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是关于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二级甲等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具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4周岁残疾儿童。

四是确立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流程:申请、转介、训练。

五是明确康复救助的内容及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救助经费来源、费用分担和报销方式。

三、《实施办法》实施措施

县残联、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作为政策推进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政策落实。


相关链接

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图解:《如东县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