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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海关“主动披露”再升级 容错红利再释放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03 字体:[ ]

日报讯(通讯员 王帅 全媒体记者 高玉霞 周颖石)“海关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让我们第一时间了解到‘主动披露’的新公告将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放宽至‘两年之内’,为企业守法自觉提供了更大动力!”如东声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务经理朱晓琳说。

近日,该公司自查发现了税号申报错误,10月11日,《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正式生效的第一天,该企业便在南京海关所属如东海关的指导下递交了主动披露报告。

主动披露是海关推出的一项惠企政策,目的是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守法自律,主动向海关报告存在的违规行为,海关依规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促进企业守法便利,优化营商环境。10月8日,海关总署2023年第127号公告发布,进一步扩大了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时限要求,拓宽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的通道,助力诚信企业更好地享受“容错红利”。

另一家受益于该政策的企业——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俞洋也表示:“如东海关派业务专家给我们宣讲主动披露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知错纠错的宝贵机会。过去,我们对海关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进口的设备未及时向海关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在发现问题之后,我们通过主动披露的方式及时补缴了200余万元税款,不仅不予行政处罚,减免了滞纳金,还不影响我们申请高级认证,海关的好政策、好服务增强了我们在如东的投资和发展信心。”

如东海关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时发现,该企业就如何准确申报特权使用费存在困惑。对此,他们迅速成立专家服务小组,一方面,为企业宣讲特许权使用费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对进出口货物、费用支付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另一方面,在企业发现特许权使用费未计入完税价格情况后向海关主动披露,上门指导企业如何完善资料、规范披露。

“今年以来,如东海关共受理4家企业的主动披露报告,其中3家企业通过主动披露补交税款800余万元,均化解了行政处罚的风险,减免了滞纳金。”如东海关监管二科科长任军介绍,“此次公告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如东海关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具有很大帮助。我们希望通过宣讲普及,进一步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