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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 筑牢职工安全防护网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3-05-28 字体:[ ]

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高玉霞 周颖石)“幸亏公司给我缴纳了工伤保险,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我休息了半年多,工资照常发放,额外还有伤残补助金……”顾玉灵是金红叶纸业(南通)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去年工作中,手指意外被绞伤,公司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她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支付了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经过及时有效地治疗,如今,她已经回到工作岗位正常工作。

“我们公司大约有2000多名员工,全员缴纳工伤保险,我觉得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工伤权益,不仅能够使工伤职工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能有效地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减轻企业的负担,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金红叶纸业(南通)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黄金甫感慨道。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张红梅介绍,工伤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属于政府行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道安全网。近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不断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乡镇、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活动,着力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同时,进一步优化职工工伤认定流程,严格把握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创新工伤调查方法,提高工伤认定准确率,切实保障职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去年,我县工伤保险缴费单位8578家,参保人数14.67万人,建筑工程工伤参保226个项目,全年认定工伤1214件,劳动能力鉴定509人次。

“我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做到依法参保、应保尽保。同时也希望广大用人单位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好用工主体责任,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张红梅表示,接下来,县人社局将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