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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3-04-17 字体:[ ]

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姜宁惠 王莹)电动车出行具有经济、便捷等优势,成为不少人的出行工具,电动车安全问题也成为全社会关心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县交警部门从源头管理、路面管控两个方面着手,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环节、流通销售环节、使用管理环节、拆解回收环节四个方面,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县电动车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为主,总保有量约35万辆。今年以来,县交警部门重点强化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违法违章处置等工作,在各镇区派出所、各邮政网点设立电动自行车上牌窗口。同时,持续推行“带牌销售”便民举措。目前,全县已经有30家销售点可以带牌销售。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沙美云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购买了电动摩托车,需要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资料到县车辆管理所上牌。

县交警部门将联合市监部门,要求全县36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实行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分区销售,在门店显眼处张贴车辆类型区别和相关驾驶资质条件等信息,和购车者签订知情承诺书,督促建立良好的销售体系和售后服务机制。

同时,县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以及未经登记、超过使用年限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汪肖军表示,进行涉事电动车溯源工作,对在路面管控和交通事故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调查相关情况,收集线索移交市监部门查处。加强电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电动车相关违法行为两万三千余起。

管好电动自行车是一项系统工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树立安全用车意识。下一步,县交警部门将在集中重点查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严整态势,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