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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非法驾驶高速摩托艇或被罚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3-03-27 字体:[ ]

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陈 通讯员 吴咏罡)近日,一段在网络流传的视频引起了交管部门的注意,视频中有人在如泰运河城区水域驾驶摩托艇“狂飙”。为此,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13日下午,水路一中队执法人员在如泰运河城区水域巡航中发现,有两人未经批准擅自驾驶高速摩托艇在通航水域一路“狂飙”,并各种“炫技”。交管部门认为,这种在航道内擅自驾驶高速摩托艇游玩的行为既影响来往船舶的正常航行秩序,又严重影响水路交通安全,同时驾驶人“狂飙”的过程中自身安全也无任何保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随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摸排。在锁定目标船只后,一中队联合公安局水警部门对两艘快艇当事人进行约谈处理。经调查,两艘庞巴迪高速摩托艇由当事人自行购买,属自用性质,未办理船舶检验和驾驶登记手续。因近期三河六岸沿线商业街客流量大,当事人便滋生了驾船到运河上游玩拍摄视频赚取流量的想法。鉴于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签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整改。

交管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接下来,执法人员还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横幅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擅自进行水上活动,同时,加强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通航水域无证驾驶快艇、非法捕捞等水上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上交通运输环境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