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解读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03-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年2月18日,如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如东县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东政办发〔2018〕2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将该《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考核办法》出台背景

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和管护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如东县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2018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效能,如东县制定出台了《如东县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如东县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进、宣传教育及社会监督、管护保洁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及管理、设施设备配置、生活垃圾完善处置、农村河道管护、村庄生态环境、道路桥梁通畅情况、公共设施运行情况等10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

考核在县“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办公室总牵头负责,采取平时巡查、督查、月度检查,季度考核以及专项验收、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平时效果,强化量化考核。季度最后一有考核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以及抽查民意的方式进行,季度前两个月分别采取明查或暗访方式进行,检查范围不少于二个行政村村域,重点检查管护效果,百分制计分。季度考核得分为当季前两个月各占30%、后一个月占40%的分值乘96%加4%的垃圾质量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得分的平均值。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为年度考核得分与加、减分项目分值的合计值。

四、考核奖惩

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得分在90-95分的,县将以各镇(区、街道)农村人口每人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1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另外5元的标准由镇财政在县财政下达到村的农村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列支);得分在95分(不含)以上,每增加1分在按标准补助基础上增加3%的补助;得分在90分(不含)以下,85以上,每减少1分,减少3%的补助资金;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80分以上的,补助资金在上段扣除的基础上,每减少1分再扣4%的补助;得分在80(不含)分以下,补助资金在上两段扣除的基础上,每减少1分再少补5%。对实现环卫设施布设和升级换代两个全覆盖目标的镇(区、街道),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的标准由镇财政在县财政下达到村的农村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列支。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得分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区、街道)综合考核及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依据考核得分高低评出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先进镇(区、街道)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