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来源: 市管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关于完善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的背景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是为了切实强化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随着《食品安全法》的修订,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监管职能从农业部门划入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着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2015年设立了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能,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该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完善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

二、明确了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总体要求

以市场销售的肉、蔬菜、豆制品、海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准入快检体系建设,以分类实施、注重实效、整体联动、信息共享为原则,将农贸市场准入快检结果纳入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信息管理发布平台,从而实现对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三、明确了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主要任务

在全县农贸市场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达标工程,各类市场按以下分类完成快速检测达标任务,鼓励B级、C级市场创建A级市场,鼓励A级市场创建示范市场,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区分不同层级对市场进行奖励,用于加强市场快检工作。

一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南通天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现有检测的品种和批次基础上,要增加对海产品、肉产品的检测,实现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抗生素残留、非法添加等项目的检测。要完善索证索票和检测流程,培训专业人员,加大设备投入,利用试剂定性快检和仪器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方式,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筛查,不断扩大检测的覆盖面,提高快检速度和准确率,把好批发源头质量关。检测数据实时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二是示范农贸市场。新建的掘港中心市场作为苏北最大的农贸市场,要按照南通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由市场建设方同步建立标准化快速检测实验室,实现对农药、兽药及抗生素残留、非法添加、肉质水分等项目的检测,实时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对全县其他农贸市场进行示范引导。

三是A级市场。要根据经营场所面积和市场内经营户数量,配备快检仪器和专业人员,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现场制售的熟食等进行检测,实时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全县其他市场要积极加大快检投入,完成达标,实现提档升级。

四、明确了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农贸市场准入快检硬件建设。

明确了首批12家市场开展快检规范化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首批9家重点建设农贸市场统一配备快速检测仪器、电脑、冷藏设施;为3家已具备快检设备的农贸市场配备电脑、冷藏等设施;制订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仪器、设备和快检室的具体标准。各农贸市场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负责快检场所的改造升级,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检测办公场所,房屋布局合理,结构与功能相适应,建设面积不少于20个平方米(县中心市场不少于50个平方米),快检室按序时要求装修到位,水、电、宽带等配套到位;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农贸市场快检室的建设做好督促、指导。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后配发设备,农贸市场在领用快检设备时与县市场监管局签署《快检设备使用维护保管维修承诺书》。

二是加强农贸市场准入快检队伍建设。

根据农贸市场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人员编制,一般应配备技术人员或专业检测人员1-2名(县中心市场应配备不少于2名)。检测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心,原则上应为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水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单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初定集中培训日期:12月中旬,在实际操作使用如有疑问,可单独进行操作培训。

三是加强农贸市场准入快检制度建设。

除使用仪器快检的农贸市场外,全县其他农贸市场要逐步实施试剂快检。各农贸市场应加强食用农产品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和检测流程,建立检测室管理制度,检测室工作人员职责,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等制度。快检工作要量化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实行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日常检测台帐记录及检测数据的上传,确保快检工作结果及时传送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平台,对原有快检设备不能接入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平台的,要实现当日手工录入上传。

四是加强检测信息管理与发布平台建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时汇总全县农批中心及各农贸市场的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快检不合格信息,定期向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提示高风险食用农产品产地、品种等信息。各市场监管分局要加大对高风险和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定期报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各农贸市场要将检测数据实时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同时应通过市场的电子公告屏、公告栏等方式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五、明确了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各市场监管分局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办者等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强化食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的自觉性,倒逼农产品经营者和供货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在流通环节推行食用农产品销售“一票通”制度。对不能提供合法产地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的食用农产品,以及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才能销售。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日常考核。根据市场的投资主体和快检室建设的经费来源等不同情况,确定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主体;市场快检室由市场主办方和经营主体负责建设和管理,由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督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考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关管理和考核、奖励办法。

三是加大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对经快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要督促市场主办方按照与入场经营户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协议,做好召回、销毁等后续工作。要求各农贸市场应明确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检测人员;各市场监管分局应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市场开展快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