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出台残疾人扶贫基地经费补贴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扶持全县各扶贫基地运行,如东县残联、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残疾人扶贫基地经费补贴暂行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标准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并根据考核星级的等级,当年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县一星级基地补贴1万元,县二星级基地补贴2万元,县三星级基地补贴3万元。已建立的原有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将提升运行质量、增强辐射能力作为重点,突出体现残疾人扶贫基地在促进就业、帮助脱贫中的作用,根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摘牌,合格的根据星等级当年给予一次性补贴:县一、二、三星级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补贴;省一、二、三星级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3万元的补贴;省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的补贴。

办法明确了该补助资金属于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适用范围是:为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开发式扶贫所需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补贴基地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所需的生产资料,施行基地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直接用于扶持残疾人的其他开支,严禁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