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对2015年重点发展新式农机具实施作业补助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巩固、提高机插秧技术普及,加快高效特色新机具的发展和应用,结合2015年重点发展新式农机具实际发展情况,如东县对2015年新购置的重点发展新式农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并完成了规定作业面积的农机手或者农机服务组织给予作业补助。本次补助对象:2015年购置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乘座式插秧机、育秧流水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田园管理机、大棚用轮式拖拉机并完成作业面积要求的农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补助标准及作业面积要求:对当年新增的乘坐式插秧机作业面积达200亩给予补助0.5万元;对新增的育秧流水线服务面积达300亩给予补助0.4万元;对新增的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服务面积达300亩按照马力段给予补助,18马力以下给予作业补助0.15万元、18马力以上给予作业补助0.5万元;对新增的田园管理机作业面积达100亩给予补助0.1万元;对新增的大棚王轮式拖拉机作业面积达200亩给予补助0.4万元。在补助范围内的农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携带相关身份证、购机发票复印件、作业面积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到镇(区)农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经审核、汇总、核查、抽查、网上公示后,县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各镇(区),由镇(区)财政所(局)负责打卡或者银行转账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