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如东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精神,确保2015-2017年如东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推进如东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县农机局、财政局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于5月初出台该实施办法。

二、总体要求

围绕提高主要农作物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突出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继续对列入补贴品目机具实施“普惠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采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面和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领域、关键薄弱环节、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坚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农机补贴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农民手中,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如东县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又好又快发展。

三、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调整

㈠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扩大到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

㈡补贴机具品类。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0大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49个品目机具(具体品类见附件)。根据上级要求如东县不缩小或者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㈢补贴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

加大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农机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兑付进度。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公开享受补贴的农户购机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布农机补贴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并将相关举报投诉处理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补贴执行时间

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和油菜收割机3种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其他补贴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

 

附:2015-2017年如东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