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11-01 字体:[ ]

各镇(区)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市际互查执法活动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7〕98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通安监〔2017〕23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含仓储企业、不含加油站)。

二、检查内容

2017年1月份以来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证。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专项安全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镇(区)复核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1.企业自查(11月5日前)。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县安监局《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号),对照检查表逐条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制订方案,明确责任,立行立改,追根溯源。企业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含问题和整改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企业的隐患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于11月5日前报送镇(区)安监机构。

2.县、镇(区)复核检查(11月28日前)。各镇(区)安监机构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安全监管力量,对辖区内涉及专项检查内容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复核检查,对部分重点企业县局将联合镇区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进行处罚。请各镇(区)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安监局危化科。

请各镇(区)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联系人:吴小妹,联系电话:84133655。

附件:1.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表

    2.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表

 

 

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内容是否明确;设备位号、采用施工工具(设备)是否明确;施工作业方式是否描述具体

 

2

动火级别填写是否准确(特殊、一级、二级)

 

3

动火期限是否符合要求(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72小时)

 

4

是否进行动火分析;分析结果是否合格;动火分析时间是否在动火前30min内

 

5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是否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6

动火中断时间超过60min是否重新分析

 

7

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危害因素分析辨识及评估是否完整(各步骤的危害因素和风险),风险因素辨识与作业方式和步骤是否相匹配

 

8

涉及临时用电、登高、受限空间作业时动火是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9

动火证是否经过审批;审批人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特殊动火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一级动火由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审批,二级动火由安全部门审批)

 

10

动火人、监火人、现场负责人、动火分析人、措施确认人、动火前验票人及审核、审批人等各级人员是否签字并注明时间

 

11

动火人是否持证上岗

 

12

动火结束后是否进行完工验收;是否由验收人签字

 

13

各项内容有无随意涂改现象

 

14

节假日、休息日、夜间动火是否进行升级管理

 

15

是否开展动火作业第三方技术服务;是否有对动火方案、风险防控措施、现场应急准备进行审核满足动火安全要求的确认记录

 

企业自查

签字:

日期:

县、镇(区)核查

签字:

日期:

注:

1.此表一式三联。企业签字盖章后,一联留存,一联公示,一联上报;

2.县级和镇(区)核查人员需在企业留存的一联上签字,检查具体情况和执法文书可另附。


附件2

 

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票证专项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作业地点、作业内容是否明确;设备位号、采用施工工具(设备)是否明确,施工作业方式是否描述具体

 

2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存在登高、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是否同时按要求办理对应的许可作业申请

 

 

作业期限是否符合要求(不超过24小时)

 

3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是否填写

 

4

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危害因素分析辨识及评估是否完整(各步骤的危害因素和风险),风险因素辨识与作业方式和步骤是否相匹配

 

5

作业前是否分析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其浓度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6

气体分析时间是否在作业前30min内

 

7

监测点是否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8

作业期间是否每2小时监测分析;一次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是否重新取样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如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作业过程消耗氧气(如切割焊接)的有限空间是否连续监测

 

9

作业人、监护人、现场负责人、监测分析人、措施确认人及审核、审批人等各级人员是否签字并注明时间

 

10

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完工验收;是否由验收人签字

 

11

作业证上各项内容有无随意涂改现象

 

企业自查

签字:

日期:

县、镇(区)核查

签字:

日期:

注:

1.此表一式三联。企业签字盖章后,一联留存,一联公示,一联上报;

2.县级和镇(区)核查人员需在企业留存的一联上签字,检查具体情况和执法文书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