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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
来源:如东日报 发布时间:2019-05-09 字体:[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海波 张敏)5月7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鸿斌、刘旭峰分别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栟茶镇、丰利镇开展“清水绿岸”提质行动工作督查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督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两镇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水绿岸”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行动任务书中工作推进的困难和建议。

徐鸿斌一行详细检查了栟茶镇三星村黑水河整治、江安村南美白对虾养殖尾水的收集整治情况,实地察看了浒澪、栟茶老镇区的街道、河道卫生等,深入了解居民、企业的污水处理情况。刘旭峰一行察看了天联纺织污水处理设施、原五义乡环境整治情况,走访了南美白对虾和生猪养殖户的整改和拆除现场,并对中央、省信访交督办的丰利机械厂等环保信访案开展跟踪调查。

督查检查组指出,无论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清水绿岸”提质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部署,还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在组织工作推进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系统性思维,把抓当前和谋长远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统一起来,把整治和预防协同起来,把惠民工程、为民实事做精做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