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 如东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01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之年。全县民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稳字当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团结引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跑赢新赛程、勇当排头兵,进一步推进如东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县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为如东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党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双聚双高”作风效能优化年活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5.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我县的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指导基层提升救助政策落实效果,各地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覆盖率达100%。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6.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水平。强化基层救助人员力量配备,落实“金民”信息系统的运用,修改《如东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特困人员身份确认及经费监管工作。

7.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全县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综合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将政府全额资助参加“民善康”的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8.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落实“温情救助”要求,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做实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民善康”慈善医疗互助项目,参与率达到50%以上。

9.实施精准救助提升工程。以“厚植为民情怀”为行动指南,围绕“担当、作为、创新、高效”八字要点,通过“政策再完善”、“数据再共享”、“身份再复核”、“信息再比对”,实现“利益群体零上访”、“待遇享受零差错”、“省级考核零失分”、“行风满意零差评”四零目标。重点围绕“政策再完善”,以民政局部门文件解答形式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试行半年后,以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出台如东特色的低保、特困、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三个方面的新政策,破解基层在社会救助领域身份甄别难精准、收入测算难精确、财产豁免不明确瞻前顾后、举棋不定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10.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根据南通市民政局出台的《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和链式养老服务模式配套标准等地方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县嵌入式养老机构和适老化改造管理工作,推进“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编制《如东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11.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力争全县所有敬老院必须建成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改建认知症照护床位48张。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全县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69%。推动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工作,基本实现所有镇(区、街道)村(居)链式养老服务覆盖。

12.巩固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新建1家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设,2022年全县中心城区街道至少建有1家社区长者驿家,有条件的镇(区、街道)适当布点,满足老年人就近托养需求,方便亲属照护和探视。

13.创新为老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依托“通城养老”平台,推动形成市、县“两级平台”,市、县、镇(区、街道)、服务机构“四级网络”架构,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全县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6%,完善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68012349”为老服务热线实现24小时开通。加强养老服务技能培训,2022年全县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2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0名。

14.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健全未保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各方力量,突出重点,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高起点谋划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做到“确保一批、后备一批、推荐一批”,到2022年底镇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达80%,新增省级关爱之家示范项目2家。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年内培育6家以上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15.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展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标准,为全县困境儿童购买“惠困保”医疗补充险。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的差距,年内散居保障标准与集中供养标准比达77%以上,争取县财政支持,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继续保持在全省处于第一方阵。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6.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深化“美好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县开展社区治理提升年活动,以社区“四微治”为抓手,促进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的有机融合,全县开展“双十佳”评选:创建十佳社区治理特色项目和创建十佳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以评促创,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微自治”“微服务”“微组织”“微典型”为主要内容,注意落细落小,从细微处着手,打造如东特色的社区“微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3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17.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机制,全县统一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登记本。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完善“线下+线上”村(居)务公开、监督等方式,加强村(居)民代表队伍建设。

18.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社区负担增加发现机制,巩固拓展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信息系统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整治“牌子乱象”等成果。推进城乡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持续开展城乡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开展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民生

19.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发挥综合党委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更好履行社会组织党建管理职责。

20.依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换届审查、章程核准、抽查和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信用信息管理、异常名录管理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整治涉企收费,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围绕“五个严禁”规定要求,加大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督查力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活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

21.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全县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修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研究和评估相关的激励政策,推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2022年全县等级社会组织占比不低于40%。到2022年底,街道(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实现全覆盖,每个街道(镇)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

22.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深化慈善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做好慈善项目库建设,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和精准救助。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健全社工站与镇区慈善组织分会融合发展机制。在全省扩大“民善康”慈善项目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组织开展慈善月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行为的监管,指导帮助慈善组织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初审和年检年报。

23.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出台《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化镇(区、街道)社工站建设内涵,加强社工站与慈善分会融合工作,促进社工站建设提质增效。协助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24.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站点销售人员的能力素质。狠抓渠道建设,力争新增投注站或智能投注机5台。

六、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25.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巩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成效,依法、稳慎、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县、镇、村三级道路巡检制度,对发现的路名牌设置不规范问题及时交办、跟踪办理。积极推进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工作。

26.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维护,注重乡村地名信息数据更新。继续开展红色地名征集、评选、宣传,完善红色地名资源库。组织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逐步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和数据库。开展特色地名标志和地名文化碑牌设立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展权威地名工具图书地名录编纂工作,组织编写出版《如东县地名录》。

七、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27.扎实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保障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大力推进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2022年全县重点推进掘港街道南河湾安息堂和长沙镇骨灰堂建设。继续按照“八有标准”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岔河殡仪馆和西郊公墓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县殡葬设施建设水平。推进殡葬费结算方式改革和身后“一件事”改革,整合身后事办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强对殡葬服务的全流程监管。

28.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优化登记环境,加强婚姻登记优质高效服务,提升婚姻登记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共享应用,力争实现乡镇历史婚姻档案在线查询,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推动我县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

29.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力抓好县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引导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试点工作,重点探索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部门职责和经费保障等方面。

八、筑牢筑强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30.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加强执法、应诉能力培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工作。

31.推进“智慧民政”建设。落实“智慧民政”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金民工程“系统和自建民政业务系统向省级平台整合。编制完善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深化民政数据交换共享和开放应用,精准掌握服务对象和资源细分情况。加强网络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政队伍数字化素养。

32.建设高素质民政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统筹用好公务员职务职级两条晋升通道,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民政技能培训、社工培训、护理员培训、业务培训等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民政队伍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33.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民政资金预决算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力度。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强化日常财务保障。加强民政统计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围绕党的二十大,精心策划民政主题宣传。提升民政新闻发布工作质效,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加大典型宣传经验、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做好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档案进馆工作,打造三星档案室。

九、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34.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抓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民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健全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预防处置机制。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控,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清除风险隐患,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35.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科学应对、灵敏反应、精准施策。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控举措,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体救助帮扶。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