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926/2019-00029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首届“如东慈善奖”评选活动解读 |
关于首届“如东慈善奖”评选活动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参照省市均设立慈善奖的做法,今年我县提请县政府批准设立了“如东慈善奖”,并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首届“如东慈善奖”评选,2019年11月4日如东县发布了《县政府关于授予相关单位、个人及项目首届“如东慈善奖”的决定》(东政发[2019]28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表彰依据
东政发〔2018〕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县政府每两年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表彰一次。
二、评选对象
首届评选对象为截至2019年8月底,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县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富有成效的基层慈善组织。重点对去年以来集中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个人、单位、组织和项目进行表彰。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参照市慈善奖共设立三个大奖项,7个小奖项。一是慈善捐赠单位和个人奖项。包括最具爱心慈善之星单位、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最具爱心慈善人士;二是慈善募捐组织单位和组织者奖项。包括慈善募捐特别贡献组织奖、慈善募捐优秀组织奖、优秀慈善工作者;三是慈善项目,即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四、评选基本标准和依据
详见文件东民〔2019〕46号《关于组织开展首届“如东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